女子与男友同居六年发现其已婚
时间:2014-05-08
作者:newsman
来源:网络

  孩子管他叫爸爸,家人当他准女婿,朋友祝福他,父亲墓碑也刻上了他的名字…湖北女子阿菊将阿强(均化名)视为夫君,和他共筑爱巢过起周末夫妻生活。万万没想到,六年后,阿菊发现阿强另有家室!分手后,阿菊愤怒未平,告发此事,阿强被判重婚坐牢半年。判后,阿强不服,前日此案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父亲墓碑都刻上男友名字

  9年前,湖北白领离异女子阿菊在网上认识了阿强。阿强正值中年,是一家国企员工,在广州上班。

  小菊回忆当初,阿强声称也离异单身,但每月要担负800多元的抚养费。两人年龄虽相差十岁,但还是擦出爱情火花。交往几个月后,两人一起在湖北买房,以夫妻名义申请按揭贷款。那会,阿强还给银行出具了一份《未婚声明》。小菊见此笃定阿强单身,房子装修好,两人以夫妻名义正式入住。

  接下来的时间里,阿强在广州上班,逢周末节假日就去湖北找小菊。他们以夫妻相称,在亲朋好友间公开出双入对。

  清明节重修墓地时候,阿强以女婿的身份名字被铭刻在阿菊父亲墓碑上。阿菊也多次催促阿强把两人事情给办了,但阿强总是能找出各种借口推脱。有段时间,阿菊表现出狐疑,阿强给她看了《离婚证》,阿菊又信了。

  同居六年,辩称是临时“姘居”

  结婚之事不觉拖了六年。2011年初,阿菊突然从阿强手机上发现一条短信,有个女子要求离婚。进一步调查后,阿菊发现阿强的《离婚证》是假的,这几年他和妻子一直保持婚姻关系,压根没离婚。

  阿菊情绪崩溃,这短信直接让两人分手。分手之后,阿强停止支付房屋按揭,两人为这套房子纠缠不清。两年后,阿菊一纸诉状将阿强告上法庭,认为阿强犯重婚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然而,阿菊的陈述遭到了阿强的一一否认。阿强一审时说,他和阿菊只是男女朋友关系,没有同居,更没有以夫妻名义生活。他在广州上班,只是偶尔过去小住,是“临时性”的姘居关系,不构成重婚罪。

  阿强的辩护律师说,阿菊对阿强的婚姻情况是知情的,称不上被害人,无权提起诉讼。即便是重婚罪,阿强在2011年2月就与原配离婚,此前也是分居的状态,其情节是轻微的,客观上没有构成社会危害,要求法院判处无罪。

  以夫妻名义生活有20人证实

  阿强的说法缺乏实实在在的证据。但两人夫妻生活的事实,却得到了20人的作证。有人证实,阿菊二人曾借住朋友家,后才搬入新屋,结为夫妇。阿强被叫为“老公”,没有抗议,小区保安也视他们为“两口子”。村委会也作证,名字被刻在墓碑上,阿强知情且未反对。

  阿菊提交诸多物证书证,在一张光碟,孩子亲昵喊阿强为“爸爸”。此外,购房手续、协议书等内容里,阿强屡次以阿菊的“老公”身份出现。

  据此,法院一审采信了阿菊的说法,认为阿强谎称离异,与阿菊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属于重婚。今年3月,阿强被判处有期徒刑半年。

  判后,阿强不服上诉。前日,此案广州中院二审开庭。阿强称与原配“有名无实”,已经分居,没有离婚,是怕影响女儿备考。他认为多数证言和阿菊有利害关系,阿菊曾经到广州调查他的婚姻状况,推定阿菊当是知实情的。阿强还说,自己在湖北买房子,根本不是为了组建家庭,是为了投资。他包揽了首付、按揭、装修,包括日常开支。他承认自己和阿菊有亲密接触,但认为对外是没有公开夫妻身份的。

  阿菊出现在法庭现场。她解释,自从和阿强一起,和同事一起到广州两次,只是玩乐,没有调查阿强,连他的宿舍都没有去。此案尚待宣判。

【责任编辑:清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