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静解释,她打这些借条是被迫的,一是张富华表示,写了借条又不用还;二是张曾派人打过她。但张富华说,他从来没派人打过她。
两人租房同居后不久,张富华开始办理与前妻的离婚手续。他说,是夏静让他离婚的,而夏静则表示,张富华年纪那么大了,虽然双方常以“老公”“老婆”相称,但她从没想过和他结婚。
2012年5月10日,夏静突然消失了。她离开长沙,跟随前男友去了深圳。这令张富华又伤心又气愤。他于5月16日与前妻办了离婚手续。6月,他独自去了夏静在江华的老家。“他跟我妈说可以把我哥弄出来,在我妈焦急的命令下,我又和他联系上了。”夏静说。
由于两人重归于好,2012年7月20日,双方在洞井派出所签订了第三份协议:“夏静哥哥在广东服刑一事,由张富华在二个月内自愿出资并找关系放出夏强;夏静自愿在夏强湖南这边办接收手续到位时,与张富华两人到民政局办理正式手续确认。”
这份协议还盖有“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洞井派出所”公章。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永红认为,这种结婚协议的效力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它看起来更像是一种买卖婚姻,有违《婚姻法》中“婚姻自由”的规定,而派出所在这种协议上盖公章明显不妥。
网上追逃
这份协议还写明了违约后果,“如夏静反悔不与张富华办理民政局的手续,张富华可起诉夏静所欠资金必须归还,另可报案;如张富华二个月内未办理夏强返湖南的手续,夏静可与张富华脱离恋爱关系。”
夏静称她感受到压力,所以签字之后,就借上厕所之由逃离了洞井派出所。这令张富华更加气愤。
自从答应捞夏强出来后,张富华真的开始着手办理此事。他先后两次去了广州高明监狱,请当地朋友吃饭,花费不少。现在夏静这么“背信弃义”,他岂不是“人财两空”?所以2012年8月4日,在夏静姐姐位于长沙星沙的家里,张富华又让夏静写了一张17万元的借条——关押夏强保证金10万、罚金1万,另有6万元日常花费。
可能是觉得借条还是没保障,8月17日,张富华干脆按在派出所签的那份协议违约条款中那样,一纸诉状将夏静告到芙蓉区法院,连同一起被告的还有湘府国际KTV领班马某。张富华诉称两被告合伙骗取了他现金100多万(有证据证明的是41.35万)。
一个月不到,法院向夏静发来“民间借贷纠纷”的开庭传票,夏静没有到庭应诉。10月15日,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称“发现被告夏静、马某二人可能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并已将该案涉及的有关线索和证据移送至公安机关。”
但是,直到2013年7月5日,张富华才去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第二大队报案。
在此期间,夏静去了深圳,并找了份工作。张富华先后5次去深圳看望她,并为她花了更多的钱。用夏静的说法说,“每次我要离开,他就会问我有没有钱用。就这样,我习惯了没有钱就找他。”
张富华说,他第一次去深圳找夏静是2013年3月,花了2万元左右;第二次去是夏的姐姐过生日,花了1.8万;第三次去给夏静买了项链,花了3万多;第四次去是5月,给夏母买项链,给夏买手机、衣物等,花去3万多;第五次是6月,花了2万多。
即使矛盾很多,两人还是这么纠缠着。
直到2013年7月18日,夏静回长沙办理中国邮政的卡。第二天刚准备走,邮政通知她再去一趟,新办的卡要刷一下。夏静一进门,两个穿制服的警察在侧面出现,直接扣住她,并将她带到星沙派出所,两个多小时后,她被带到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
夏静这时才知道,她已经于7月17日被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网上追逃。
嫌疑犯与被害人
在刑侦支队,夏静被拍照、测身高、按指纹,还在一份她记不清的文书上签了字。刑警对她进行了四五次审问,大意是与张富华的交往,花了张多少钱。夏静说,她当时只承认花了张7万块生活费,其他没承认。
刑侦支队开具的证明显示,夏静于2013年7月19日被抓获,并采取刑事拘留。7月20日,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称夏静在张富华被骗案中可能判处管制,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并让夏静交纳了2万元保证金。
夏静继续回到深圳打工,偶尔回长沙。尽管公安的介入已经使夏、张二人的关系变成了嫌疑犯和被害人的关系,但二人仍保持着亲密的交往。
夏静说,2013年10月6日,她和张富华在星沙鑫源酒店开房,张给了她2万元,几天之后,又给她买了金手镯;10月底,张富华因耳鼻发炎动手术,夏静前往照顾,并在医院旁的宾馆开房,事后张给了2000元生活费;12月11日,夏静陪张富华去南岳烧香并在星沙天成酒店发生关系;12月25日,两人在长沙延年酒店开房;2014年1月23日,在长沙橙子酒店开房。
张富华没有承认有这么多次开房,夏静也仅提供了用张身份证登记的2014年1月23日开房的发票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