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办案民警汇报后,专案组认为,案情之重大超出了想象,遂向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作了书面汇报。几天后,广西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刑侦支队长李天友亲自带队来到贵阳,请求贵州省、贵阳市森林公安局协助侦查。贵州省森林公安局刑侦处处长吴琦陪同李天友等民警前往养牛村。
当他们看到这一大片移栽的大树,心中最大的一个疑问是:上千棵参天古树,是如何拿到合法的采伐证、运输症、检疫证,一路畅通来到贵阳市郊区这片不起眼的苗圃的?
然而,等李天友数日后第二次来到贵阳时,吴琦已被贵州省森林记者的询问,59岁的吴琦并未解释,只是说:“我还有一年退休。只可惜了那些大树,从法律角度上,它们几乎没有理由从原产地来到这里(贵阳)。”
李天友表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广西森林公安跨省办案,管辖权仅限于那棵被盗的喙核桃树,所以他们的工作重心,只有围绕被盗喙核桃树展开。
接下来,该案侦破进展顺利,十名犯罪嫌疑人依次归案。
在这个案子中,一名黄姓犯罪嫌疑人起着承上(接活儿)启下(组织盗挖)的作用。黄某1980年生,在鹿寨县以打零工为生,嗜赌。“玩‘玉米籽’(一种赌博方式)一晚上能输掉两三千元。”黄某说这个话时,恹恹地坐在鹿寨县看守所会见室里。
他供认,在认识做苗木生意的“老肖”之后,老肖告诉他,“搞一棵大树能赚几万块。”于是黄某开始担当老肖的耳目,四处寻找大树。发现大树后,就用手机拍照发给人在贵阳的老肖,老肖如果说要,谈妥价格后,他就组织人马去盗挖,约定时间地点交货,银货两讫。不过,黄某并不知道大树运往养牛村。
今年4月初,黄某锁定了那棵巨大的喙核桃树。他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发给老肖。老肖开始说不要。黄某又将照片发给另一个买家老赵。老赵表示愿意购买,并支付了1万元订金。但几天后老肖又说想要这棵喙核桃,出价稍高于老赵。黄某“为了讨好大老板(老肖)”,便退回了老赵的订金,并开始组织实施盗树。
黄某知道挖树动静大,不可能完全掩人耳目,于是主动找到龙贡屯组长罗某,表示要买这棵喙核桃树。开始时,双方商定价格为3000元,但其后罗某几番前来讨价还价,说风险大要求提价,最终,黄某前后三次给了罗某2.9万元,前提是罗某帮忙雇勾机拓宽道路,为大货车和吊车进山开道。
实际上,喙核桃所在的集体林地使用权属村民黄大华(化名)所有。事后,罗某仅支付给他1000元。
除了支付近3万元的“购树款”,实施盗树还要花钱请勾机、吊车、大型货车,还要雇佣挖树、修枝工人,并请人在林业局“打通关节”,算下来是一大笔款项,而黄某根本拿不出这笔钱。他于是找了两名朋友,合伙出资“搞这棵树”。
从4月15日起,负责开路的勾机开始拓宽从主干道到喙核桃树之间1公里长的土路。三天后道路修整完毕,两台吊车和9名工人开到了树下。老肖亲自前来现场指挥。
砍树冠时,老肖吩咐工人不能损坏树皮,根球要完整,否则大树移栽后不易成活;放倒大树前,他要求吊车先将树干勾住,以免大树偏转方向,砸到人和机械;截断树头时,他要求留足17米树干,这是买家的要求。
老肖俨然经验丰富,但当大树装到大货车上时,还是发生了一个他也未能预料的情况——树太大,太长,太重(30吨),装车之后,东风大货车尾部受压,车头竟然翘起。于是,老肖命令工人用油锯将树梢又锯断2米,大货车才勉强维持平衡。
18人的团伙整整干了30个小时,才算完成了盗树过程。当拉树的车驶到主干道时,黄某让勾机司机张某毁坏了他先前开好的道路,挖了一个大坑,以阻止警方车辆进入。
4月20日,喙核桃树被运到鹿寨县工业园高速路口处。老肖找来的另一部大货车已在此等候,装运完毕后,目送大货车开上开往贵阳的高速公路,黄某便和老肖来到鹿寨县城南的农业银行,在这里,老肖将17.4万元转账到黄某的银行卡上。
“开始说的价格不是18万元吗?”黄某问。
“根球不完整,树干不够17米,要打一点折扣。”老肖说。
黄某没有再争执,他算了一下,扣除所有费用,还剩2.94万元,给出资伙伴分成后,留给自己的有1.27万元。
老肖被逮捕归案后,供出其身份是江西遂川人。他的两个哥哥肖有坪和肖有波,在浙江省做苗木生意多年。2007年,肖有平和肖有波曾因盗挖国家保护植物罗汉松,在宁波市被逮捕并获刑。
“两证”齐全
在鹿寨县喙核桃被盗案中,种种迹象表明,盗树团伙作案考虑周全,组织严密,几乎滴水不漏。
作案之前,黄某找到声称认识林业局干部和森林公安的宁某,答应事成后给他不菲的“好处费”,希望他“搞到运输证和检疫证”。宁某满口答应,但事后表示,运输证和检疫证搞不到,但可以找相熟的林业局干部“打通关节”,确保黄某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