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摔婴事件4公安领导停职 女婴父亲否认已获对方赔偿
时间:2013-08-20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8月19日,一位市民从林州市公安局大门口经过。新华社发

  ■林州警察摔婴事件追踪

  昨天,河南省公安厅对外通报林州民警摔婴一案最新进展,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三人被停职接受调查,安阳市公安局分管林州公安局的党委委员被停职,向市局党委作检查。就女婴父亲李青峰收几十万元与摔婴者郭增喜达成协议传言,李青峰说,事发后郭增喜家属多次登门道歉,因小孩的病还没好,并未与对方达成任何赔偿协议。

  □处置

  严格追究林州公安失职

  昨天,河南省公安厅给京华时报记者发来的通报称,8月17日下午,媒体报道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酒后摔伤女婴事件后,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和安阳、林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会议,听取汇报,明确指出,这是一起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公安形象、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通报称,对林州市公安局案件发生后既没有依法办案,也没有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等严重失职行为,必须严格追究责任。

  省公安厅责令安阳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连夜进驻林州,对案件进行全面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为确保案件依法公正

  处理,河南省公安厅当即启动执法监督程序,组成由厅纪委书记负责,纪检、刑侦、刑技、督察、法制、宣传等部门参加的督导组8月18日上午赶赴林州,对案件办理、调查取证、责任追究等实施全过程监督。

  两级公安4领导被停职

  据通报,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8月17日夜,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郭增喜依法刑事拘留,并实施异地关押措施,彻查其犯罪事实;8月18日,对林州市公安局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等三人停止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待问题查清后,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对分管联系林州市公安局的安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停止执行职务,向市局党委作出检查。

  对于此前对郭增喜只做出了禁闭十五天的处罚,林州市公安局原局长魏书平解释说:“当时的情况不是说给他这样的处分,刑事案件他们处理的这个事情,不是结论性的东西。”

  安阳市委责成警方道歉

  8月18日上午,安阳市委、市政府就林州市“民警摔婴”事件召开市委常委会,要求全面调查,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责任人。安阳市委要求,公安机关必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诚恳向人民群众道歉,认真汲取事件教训,严肃认真调查处理,坚决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目前,安阳市公安局及林州市委代表安阳市委、市政府看望慰问了受害者及其家属,林州市公安局向受害者家属作出道歉,并安排专人陪同受害者到北京市儿童医院进行全面检查。

  □调查

  女婴父亲否认已获得赔偿

  昨天有消息称,郭增喜通过局领导做中间人,与李青峰达成协议,给其几十万元。李青峰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称,他与对方没达成任何协议,也没拿对方的钱。

  李青峰说,孩子住院期间,郭增喜家曾托人找他的亲戚朋友谈过赔偿,“当时我是说,这个事我现在不能说。他家也送钱来了,硬往这儿放钱,我说等我把小孩看好咱再说事”。他说:“公安局送了2万我收了,他家送的钱我没收。公安局说是局领导的一片心意。”

  李青峰表示,目前暂未给小孩做法医鉴定,虽然牵扯到给郭增喜定罪,但他认为小孩现在还没完全康复,不会说话不会走路,自己还不想做,“没必要,他的所作所为是无法改变的”。

  公安局领导曾说不会包庇

  据介绍,事发第二天,就有林州市公安局领导到医院探望,“公安局领导说,放心吧,我们不会包庇他的,咱用最好的药给小孩治,之后再处理这个事。”李青峰说,“当时光想着把小孩治好,也没过问这件事。咱也知道,他肯定有罪,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自由几天就自由几天吧,就没追究”。

  李青峰表示,事发后郭

  增喜的家属已多次登门道歉,“原来肯定想追究他的责任,但他们托好多亲戚朋友来说这件事,他的爱人一来(我家)就哭,我们小孩也一直在恢复,恢复得也不错,就不想再追究他的多大责任了,但现在来看他的刑事责任是免不了的。既然已经对有关领导做出处理了,现在也没人敢包庇这件事了”。

  郭增喜曾任派出所指导员

  据公开信息,郭增喜今年50岁,林州市人,曾在公路部门下属的公路派出所任所长,2008年前后调到林州市公安局合涧派出所担任指导员,此后又进入林州公安局资源管理大队负责后勤基建和财务工作,后被调到公安局新建大楼的施工现场工作。

  前天,记者来到郭增喜曾任职指导员的合涧镇派出所,多名民警称没听说过此人,也没听说郭增喜摔婴一事,而据此前报道,林州当地已对此事进行内部通报。

  记者了解到,郭增喜的家就在事发地皇冠KTV附近。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他家中,大门紧闭,一名女子从院内走到门前询问记者身份后,未开门又返回,此后叫门再也无人应答。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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