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21岁的大学生马跃在地铁2号线鼓楼大街站候车时,突然从站台坠落,被电击身亡。
马跃是如何掉下站台的?是不是安全事故?家长的疑问最终引发了官司,西城区人民政府因为批复“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的意见,被马跃母亲孟朝红诉上法庭。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事件】电击死亡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马跃案发生的时间是2010年8月23日22时47分。事发后,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显示:马跃血液中无酒精,毒物分析无异常,体表无打击伤,符合电击导致急性呼吸、心脏骤停死亡。
同年9月16日,孟朝红向北京市安监局实名举报,称北京地铁公司在案发后不仅未向安监部门报告事故、出具报告,并在此案未有结果时,全面拆除了马跃坠入地铁的第三轨附近的电缆,致使事发现场遭到严重破坏。
2010年10月15日,西城区安监局收到了北京市安监局转来的信访件,内容就是孟朝红对马跃死亡的经过和原因提出的质疑。西城区安监局于10月20日连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成立了“8·23”地铁鼓楼大街站死亡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收集了该案目击证人及事发时地铁工作人员的询问笔录,询问过目击者后,证明事发时马跃周围并无其他人员,于是排除了马跃受外力作用掉下站台的可能。此外,调查组委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司法鉴定中心对地铁2号线进行鉴定,结果表明鼓楼大街站三轨的漏电防护措施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且不需要对三轨进行充电,三轨与站台的绝缘良好,事故点周围可见用电设备不存在漏电使人触电的可能性。与此同时,根据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马跃的尸检记录表明其“双足未见损伤”,从而说明他在站台上未遭电击。调查组根据调取的证据和鉴定结论,认定马跃掉入轨道被电击死亡不属于安全生产事故。
同年12月24日,西城区安监局向西城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的请示,获得区政府批复。对此不服的孟朝红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此批复。
昨天,西城区安监局和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参加庭审,北京地铁运营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席。庭审从10时左右一直持续到16时许,法官未当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