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广州市2012年出台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规定4层及以上建筑即可增设电梯,可通过5种方式筹集资金: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归集处处长王子龙表示,目前,参照广州的办法,海南正在着手制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办法和操作规程,争取年底开始试运行。为防止造假套取公积金的情况发生,审批程序将非常严格。
“不过提取公积金仍属于住户个人出资的方式。即便资金问题解决了,业主意见难以统一仍阻碍电梯加装。”王子龙说。
2010年,海口市规划局制定了有关旧楼加装电梯的审批流程。3年过去了,审批了18个项目,未通过一个。未通过的原因就是小区内有业主因采光问题提了反对意见。
海口市规划局总工室副主任任崇华介绍,提出加装申请的楼房须具有国土证和房产证,消防与住建部门的意见,确保建筑结构安全,加装方案、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等。此外,加装电梯单元内的所有业主都同意后,还要在小区内进行公示,小区内所有涉及的业主都有否决权。
任崇华认为,没有房产证、房屋过于老旧缺乏加装价值等多方面的客观因素让旧楼加装电梯难上加难,但是规划部门不会因此放宽加装电梯的条件,尤其是业主意见。
“一些老建筑,楼与楼的间距本来就小,加装电梯后会挤占公共空间,有些还出现了影响其他住户的采光通风、占用公共绿地等问题,只要小区内受到影响的业主提出反对意见,那么规划就通不过。”任崇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