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宁的市民张阿姨最近整个人几乎崩溃。4年前,她的儿子和一名女子相恋并同居在一起,未到婚龄的两个年轻人有了孩子“奉子成婚”。但媳妇在生下一个男孩8个月后就突然离家出走了,至今下落不明。最近3岁的小孙子要上幼儿园了,却因没有户口不能入学。为小孩补办户口,需要经过一个“亲子鉴定”的程序。张女士最近拿到报告单,去为孙子办户口,没想到工作人员一番话让她当场瘫坐在地:这个孩子根本不是张女士的儿子亲生的。孩子的户口还能补办吗?这个家庭今后又将何去何从?
孙子大了还没户口入园难
今年七月底的一个下午,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带着一个三四岁男童走进了江宁公安分局龙都派出所值班室,值班人员询问她遇到什么困难时,妇女却支支吾吾不肯说。当天值班的一位派出所副所长随即接待了该妇女。经仔细询问,民警了解到妇女姓张,江宁区湖熟街道人,和她一同前来的男童是其孙子,一直没有户口,眼看孩子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却不能入学,张女士便到派出所请民警帮忙解决。
民警见这个男孩健康可爱,就问为啥至今还未上户口。张女士长吁短叹直摇头,沉默半天才道出隐情。2008年,张女士的儿子李某认识了一名来自镇江的女子吴某。那时吴某在江宁湖熟一家超市上班,年轻漂亮、性格活泼、爱好交际,李某和她认识没多久就相恋同居了。
2009年5月份,吴某怀孕了,当时李某和吴某都没到法定结婚的年龄。双方家长同意让他们“奉子成婚”,两人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也未领取结婚证,只是在家中摆了几桌酒席,算是成了家。2010年2月,吴某在医院产下一男婴。可是好景不长,吴某生产后夫妻之间经常为了一点生活琐事就争吵不断,夫妻矛盾一天天激化。2010年10月,在儿子出生8个月后,吴某竟然悄悄离家出走了,一直没与李某家里联系,至今下落不明,这个男童一直由奶奶张女士拉扯养大。
晴天霹雳,这娃不是亲孙子
张女士说,孙子出生后一直没有为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当时主要是考虑到儿子媳妇属于“超计划”的生育行为,害怕遭到计生部门的罚款。所以一直也不能办理户口。现在,孩子已经三岁了,再想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已经过了法律规定办理年限。在派出所里,张女士越说越激动,急得眼泪汪汪。她说,孩子的母亲至今下落不明。家里人也曾试图通过“收养”这个孩子的方式来解决小孩黑户的问题。但是经咨询民政部门得知,这条路走不通。因为张女士的孙子并非“无父无母”,只是母亲下落不明,所以不符合“收养”的条件。
民警告诉她不要着急,小孩还是有办法上户口的。根据相关规定,给孩子办出生证需要李某和孩子先做亲子鉴定,确认了父子关系,就可以补办到《出生医学证明》。办户口就没有问题了。之后,李先生和小孩去了有法律资质的专业机构做了亲子鉴定。花费几千元,报告很快出来了,张女士带着孙子去取了回来。文化程度不高的她并不识字,拿到报告非常高兴地带着孙子去办理户口。
“这户口办不了啊。报告不是写得清清楚楚吗?不支持双方是生物学父子关系!”工作人员一番话让张女士愣住了:“啥意思?”“孩子不是你儿子亲生的!”张女士当场瘫坐在地。她情绪有些激动,要把小孩丢在户口办理单位大厅,说是不要了,自己转身就要走。但经工作人员反复劝解,她还是不忍心,将孩子带了回家。
派出所多方奔走让孩子落了户
为了帮孩子办户口,龙都派出所的民警走访孩子出生的医院,调取孩子的“新生儿记录”和吴某的“住院病案”记录,确认孩子出生情况,确是吴某所生。另一路民警积极寻找孩子的亲生母亲吴某,以便确定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民警找到镇江吴某家中,其母坚持说女儿从婆家出走后3年未回过娘家,家里人也不知道她在哪。
这个孩子的命运引起了当地街道、民政、妇联、综治等多部门的关注,为确保孩子的安全监护权,经派出所调查目前确认了以下事实,并形成相关报告:镇江籍女子吴某于2010年2月2日23时在江宁湖熟医院产下男婴,此后离家出走,多年音讯全无,吴某的父母由于经济条件限制不愿收养孩子。因孩子非李某亲生,卫生部门无法为李某家人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且孩子亲生母亲身份明确,民政部门不能为李某办理收养手续,吴某有法定的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的监护权不能转移他人。鉴于上述事实情况,派出所将正式报告上交到江宁公安分局以及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相关部门特事特办,目前已为孩子办理了“社区托管户”的户口,以保障孩子入学、参与社区保障等一系列权利。
孩子生母已涉嫌遗弃罪
据警方介绍,“社区托管户”的户籍管理类型也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去年在全国首创,目前也是全国试点地区。这种户籍类型本是为那些经历拆迁暂时没有房产的人过渡阶段试用的,相当于一种“集体户口”。这种户口的有效期是一年,每隔一年公安机关都会仔细排除,将已有房产的“社区托管户”转成正式户口。据了解,对于李家的这个孩子,在其生母没有出现之前,当地公安机关不会实施“逐年清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