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出台的《武汉市大型社会体育活动资助办法》,政府鼓励各级各类协会、企事业单位和民间组织办体育。武汉启动100万元引导资金,采取活动申报、评审、资助等公开招标的方式,调动社会团体的积极性承办全民健身活动。在社会力量的参与下,武汉市先后建成一批全民健身工程、健身苑和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向所有城市社区投建了5000多套全民健身路径,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了全民健身器材全覆盖。
针对武汉游泳场馆偏少、经营成本高、开放率偏低的实际状况,武汉已连续4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指定35家游泳场所向全市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参加免费游泳的学生已经达到100多万人次。
全民健身需要场地,也需要有组织和专门指导人员。自从国家出台《全民健身规划》以来,各地开始把群众健身作为一项制度,对场地、组织、人员保障等方面予以安排。
今年6月,《长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出台,规定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开放不少于6小时;各种经营性的体育健身项目,对老年人、残疾人和中小学生等实行优惠或者在规定时段免费开放;体育场馆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增加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设立学生健身活动专场;公办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其他适当时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2007年,长春市在全国首次将就业援助与社区体育工作相结合,设立社区体育公益岗位(社区体育管理员)——看护健身器材,承担技能传播的责任。2008年5月,佟大姐下岗后成为长春市首批108名社区体育管理员之一。她说:“我是汽车开发区的社区体育管理员,职责就是看护室外健身路径,同时培训居民使其达到科学健身的目的。”
《长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提出新的目标:城区每个社区将配有专职社区体育管理员1名以上,并逐步向县(市)推进;每年举办社会体育指导员、社区体育管理员、文体活动站长等科学健身讲座、培训不少于15期;发展、巩固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为骨干的全民健身志愿者3000名。
在武汉市百步亭社区,67岁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徐阿姨每天清晨都会教大家打太极拳、舞太极剑,跟她健身的已经有100多人。目前,武汉市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从2006年不到5000人发展壮大到2万多人,武汉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同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