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某某涉嫌轮奸案中,梦鸽在“控告函”中直接点名,称其是介绍卖淫女促成李某某性交易的GlobalClub酒吧“值班经理”,前晚接受记者采访,回述案发现场细节,并对梦鸽所发出的“控告函”逐条批驳。
“我没干介绍卖淫的事儿”
“我还是个学生,白天上课,晚上在酒吧兼职做服务生,赚点钱贴补学费,我做什么啦,就这么点着名儿控告我。”前晚,GlobalClub酒吧张姓服务生对记者说。他认为梦鸽的“控告函”不仅侮辱了其名誉,还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理伤害。
面前的张姓服务生看起来还像个孩子。他说在酒吧里,无论是工作的还是前来喝酒的,都不说自己的真名,所以自己在酒吧的名字叫“张伟”。受害人杨女士来喝酒时,当有人问她叫什么,她只是说叫“子墨”,而当晚一起陪李某某等人喝酒唱歌的徐女士称自己叫“婷婷”,“他们叫李某某‘阿天’”。
张伟称自己在酒吧根本就不是值班经理,而是兼职打工赚钱的小服务生。为洗清“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罪名,张伟特地打印了一份梦鸽发布的《关于对张光耀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犯罪事实的控告函》,并就案发当晚发生的情况,一一批驳。“我说的都是真实的,公安也多次找我做了笔录。”张伟说,等这个事情过去后,会慎重考虑追究梦鸽和兰和的刑事责任。
□批驳·介绍卖淫
“我没说是否安排小姐作陪”
“控告函”:张光耀在0:15和0:25,两次电话李某某询问是否安排小姐作陪,李某某表示其本人不需要。
批驳
“我没说是否安排小姐作陪。当晚,李某某订包房说11时30分到,可到了12时人还没来,0:15那个电话,我是问他何时到。又过了10分钟,我再打电话问,并说不来包房就卖给别人了,他说快到了。
“在包房就是猜拳喝酒”
“控告函”:在包房里,杨某某不时用手抚摸其中几名未成人的下体,进行挑逗。张光耀当场表示,杨某某可以出台,出台费为1000元,并称杨某某已出台多次。
批驳
“这绝对是瞎说,自始至终我也在包房里呆着,杨女士就坐在沙发的中间,右侧坐着李某某,自己也一直在包房,大家就是一起猜拳、喝酒,唱歌。杨女士被几人起哄灌了不少酒,可以看出这伙人中,李某某是个头儿,大家都很听他的。”
张伟称,因李某某他们提出没带女伴儿,所以自己就到吧台上找人,看到杨女士一个人就叫了她,徐女士是另外一个同事帮李某某他们找的,杨和徐不认识。
“不是被李某某撵下车的”
“控告函”:此时,张光耀非常焦急,在11分钟之内给李某某连续打了4次电话,告知“千万别走,等我一会儿,务必等等,我马上就到。”并同时让杨某某和徐某某进入更衣室换下工作服。随后,张光耀带着杨、徐二人追了出来,想上李某某的车,被撵了下来。最后,张光耀和杨某某上魏某某的奥迪车,徐只好回到酒吧。
批驳
在包房大家喝了约有30瓶啤酒、洋酒,李某某喝多了,便开始砸啤酒瓶,因为这他还和徐女士发生了争执。后来,有人提议出去吃夜宵,说大家一起去。
他们先出去开车,杨女士这时已经醉了,当时天还冷,她的外套存放在更衣室里,我印象里打了两次电话,问他们车停在哪儿,是因为李某某的车停得远,我和杨某某才上的魏某某的奥迪车,并不是想上李某某的车被他撵下来的。“在唱歌时徐某某曾和李某某发生过争执,所以她没能上车,回了酒吧。”张伟说。
“根本就没有出台费的事”
“控告函”:李某某率先离开金鼎轩,其他人紧随其后,没有任何人搭理张光耀和杨某某。张光耀和杨某某又挤进魏某某的车内,一路追随,直到李某某家的地下车库,一再提出让杨某某和大家玩玩。最终,张光耀与大家达成口头协议,杨某某的出台费为2000元。
批驳
“去金鼎轩的路上,杨女士还吐了。到金鼎轩,当时是因为邻桌一对30多岁的男女多看了李某某几眼,李某某不让看,就开始骂,椅子都抡起来了,对方打电话叫人了,怕人家追出来打,我们很害怕,所以就想逃。”张伟说,“我这时没有带杨女士回家,是因为天已经很晚了,怕打不到车,也怕对方叫过来的人打我们,当时心情很恐惧、惊慌,就想上车跑,所以就又上了魏某某的车。根本就没有出台费的事。”
“李某某主动说送杨女士”
“控告函”:张光耀乘坐李某的车离开地下车库后,连续两次给李某某去电话,让李转告杨某某,务必陪好。张光耀在车上叮嘱李某转告李某某等人,完事别忘了给杨某某嫖资。
批驳
“这说法太假了!从金鼎轩出来后,我们就随着李某某到了他家地库。这时,我想回家,李跃(音)就开着他的车,把我送回家,李某某主动说送杨女士,我当时觉得也行,实在没想到他们会干出那种事。”张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