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学会寻访优秀村官收取“印刷费”遭质疑
时间:2013-08-16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地方媒体积极报道,高校用心组织,学生志愿者辛苦奔走乡村……一项本来很有意义的优秀村官寻访活动,却在实施中出现了问题。

  缘由:大学生暑期寻访优秀村官

  据《山西日报》和《山西青年报》报道,6月30日,山西某高校与山西省农学会联合开展了一项为期一个多月的“我的中国梦,寻访优秀‘村官’”的暑期社会活动,颇为引人注目。按照山西省农学会的安排,该高校在全校范围内集中组建了111支小分队分赴山西省111个县区,计划寻找优秀村官,并在县区推荐优秀村官的基础上,对每个村官的优秀事迹进行采访。山西省农学会希望通过这次活动,推出2000~3000个优秀村官。

  7月19日,某高校百度贴吧上,一位参与本次寻访村官的大学生发布了一篇“今天不知又有多少村官将我拉入了电话黑名单”的帖子。这位学生在领受了学校分派的任务后开始了积极的准备。他先是顶着烈日,骑着自行车来到了镇上,向镇长求助。“要到了村主任、支书的电话,然后一个又一个对其电话骚扰,然后骑车到村里问明住址挨家拜访、死缠烂打……直到村主任改变心意,说留下电话考虑……”

  他在帖子的末尾谈到自己临走前说,晚上还要给这位村主任打电话。“我看到村主任的额头黑线更多了……估计我一出门就被拉进电话黑名单了。” 同样也是在该校的百度贴吧上,一位参加寻访的同学留言:“村支书们倒挺热情,挺愿意聊天、被采访,但很不愿意掏这种钱啊!”小李在接受采访时说,之所以需要“电话骚扰”和“死缠烂打”,甚至可能被村官“拉进电话黑名单”,完全因为这次寻访“并不如想象中的单纯”。

  症结:出版优秀村官纪念画册的“收费文件”

  经调查发现,为了这次大学生暑期“寻访优秀村官”的活动,山西省农学会下发了一份编号为[2013]6号的文件。

  这份抬头为“各市、县(区)农委”,名为“关于推荐优秀村官编辑出版《山西省优秀村官》的通知”文件中写道:“纪念画册由山西省农业厅农学会《村官》编辑部编辑出版。”“纪念画册16开本彩色特种纸精装印刷,分上、中、下三册。该纪念画册出版后将赠送第十三届全国‘村长’论坛参会的国家部委领导和村官代表,赠送省委省政府、省厅局相关领导,赠送各市、县(区)书记和市、县(区)长……并在省博物馆存留。”

  在这份抄送中国农学会、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博物馆和各市县区农委的通知中写道:“此项工作9月底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所以同山西某大学合作在今年暑期派大学生志愿者分赴各地开展工作。在通知的结尾处,山西省农学会提出“被推荐的优秀村官参与此项活动采取自愿形式,收取采编印刷等相应的成本费”。

  叶扬和张超都是这次111个寻访村官小分队中的一员,他俩分别讲述了这次活动的具体情况。张超说“我们都是免费的志愿者,所以寻访采访也自然是免费的”。“但,如果你想要这画册就得每人交1900元钱”。

  相比寻访了3位村官却没有人愿意要画册的张超,小叶的“战绩”还算不错的了,有一位年轻的村官经过“劝说”向他“预订”了画册。小叶说“是一个年轻的村官给的,他对这些事还有些兴趣,再加上县里边也帮忙说了一下”。小叶说,这次村官寻访的结果并不理想,“村官们对这件事并不太感兴趣”,“有条件的村官说曾经弄过好多这样的画册,不太想弄了”。

  求证:学术社团可以向村官收取“出版成本费”吗

  作为承办本次寻访活动的一方,山西某高校的一位部门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活动的动议人是山西省农学会,他们力量不够,所以希望借助我们学校的人员优势”,“我们组织了当地县区的学生,每个县都有。因为是当地的学生,所以寻访成本会很低。”在谈到出版画册收费时,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是山西省农学会的要求,高校只是承办并不从中受益。

  笔者从《山西省农学会章程》中了解到,山西省农学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和登记管理机关山西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接受上级对口学会——中国农学会的业务指导与支持帮助,是挂靠在山西省农业厅的学术性社团组织。其业务和研究范围是“组织会员开展农业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科技下乡和进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据山西省农学会秘书长丁培刚介绍,这次推荐优秀村官编辑出版《山西省优秀村官》画册的活动主要由农学会下的《村官》杂志编辑部负责。“《村官》杂志是农学会下的一份内部刊物,由于没有经费支持已经停印很久,但是编辑部成员依旧在岗”。丁培刚在接受采访时说。

  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并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条例》明确规定,社团如若“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都应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琦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