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72岁的海归老教授高某乘坐公交车时,因为站在黄色“站立禁区”内和司机发生争执。司机认为高教授违反了公司规定,在劝说无效后拒绝继续开车,并打电话叫来警察处理。警察随后将高教授带回派出所调查。高教授称,因警察强行将他带到派出所,导致他次日心脏病复发,卧床1个半月。高教授将公交车所在巴士公司告上法院,该案一审、二审均败诉。近日,高教授又状告当日执法的公安机关,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万元。
高教授向法院起诉称,事发当晚车上乘客拥挤,他只好一只脚站在黄色“站立禁区”内。公交司机苏某表示公司有规定,乘客站在禁止区域,司机不能开车。
双方争执不下,司机报警。高教授称,警察将他带到派出所写口供,直到深夜12时才释放。高教授称自己事后心脏病发,到医院检查还发现有骨折,右手3个手指扭伤肿胀。
近日,高教授状告经办公安机关一案在天河区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警方称对高教授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因高教授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警方依法口头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警方不存在暴力执法行为,也无任何证据证实民警实施了暴力执法的违法行为,此外,高教授提起的诉讼已经超过法定诉讼期限。
据悉,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