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男被撞倒曝晒近半小时死亡 民警被指未施救(2)
时间:2013-08-15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王志军说,看到事故发生,王某某很快报警。之所以断定事故发生的时间是8点40分,除了装卸工的电话记录外,也去王某某上厕所的那户人家核实过,事故现场没监控拍下,但监控拍下的那辆货车路过附近画面,时间也基本相符。应泽飞的家属已看过那段视频。厢式货车司机在事发后,弃车投案,约10分钟后到达派出所,现已被警方控制。

  测速民警现场曾积极联系抢救

  “当时有村民希望王某某能运送伤者,王某某说伤者是不能随便动的,因可能引起二次伤害,再说救护车已接警,在赶来途中,很快就能到现场,最好由救护车运伤者。后来,伤者家属请了上海专家会诊,专家说,此人受伤这么严重,警车上没担架和设备,如果送到医院,可能伤势会更重。”王志军说。

  王志军说,如果是溺水、触电,民警可现场施救,而类似于这样的车祸,如果民警看到伤者伤得重,自己搬动他,可能会造成伤者内脏伤害,比如碎掉的骨头刺进内脏等。王某某如果用面包车送伤员,在搬他时就要把他竖起来,车在行进过程中肯定也会震动,那样可能会加重伤情。当时也有村民给伤者盖了衣服,且用硬纸板为他挡阳光,所以他也没去做伤者的降温工作。

  “王某某共打了7个电话。” 王志军说, “村民说他没施救,是他们对情况不了解。王某某没有大过错,他一直在打电话,把现场情况提供给120、110。”

  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发当天晚上在网上公布了事情经过。该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也在8月13日晚上对调查情况进行了公布:

  8月10日上午,大佳何溪下王村口发生一起厢式货车和轻便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轻便摩托车驾驶人受伤。针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警务督察大队组织力量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时间问题。8月10日上午8时40分,在大佳何溪下王村发生该起交通事故。8时41分,指挥中心首次接到135*****138(肇事货车随车人员何某某)电话事故报警,指挥中心即指令桥头胡交警中队出警。 8时45分,指挥中心接测速民警报称现场有人员严重受伤,即指令120急救中心出警。之后,大佳何派出所、桥头胡交警中队处警民警陆续赶到现场。9时04分,急救车赶到现场抢救伤员。

  二、关于救助问题。当天上午,交警大队一名民警正在该路段执行测速任务。该民警从路口旁村民家出来,发现该起事故,看到有人员受伤严重,遂于8时45分向指挥中心报告,要求速派120急救车到现场。经查电话记录,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前,测速民警先后7次与110、120及处警民警通话,报告现场情况,联系施救。整个过程,该民警始终未进入测速警车。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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