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黑帮配冲锋枪防弹衣 称处理纠纷顺利多了(2)
时间:2013-08-15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没有占到便宜,落荒而逃的高某随即向刘红夫汇报了情况。得知情况的刘红夫认为姜某太猖狂,为了给姜某等人一点教训,刘红夫立即与手下邱某、吕某、夏某商量,并让吕某召集手下并带上枪、砍刀等工具,与高某等人会合后找姜某一帮人摆场子。吕某则到暂住地取了三支仿AK-47冲锋枪、子弹、盾牌及砍刀等工具,召集夏某、代某等人,与对方约定斗殴地点在丹阳某宾馆附近。

  2012年7月1日清晨4点多钟,在约定的宾馆门口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由于一方是全副武装,而另一方是棍棒板砖,冲突中出现了一边倒的局面。刘红夫团伙的人在现场连开了多枪,导致对方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正是这次开枪,引起了丹阳警方的高度重视,随着警方调查深入,“红夫集团”逐渐浮出水面。

  一审判决

  “黑老大”背负9宗罪

  获刑20年

  枪战发生当天,丹阳市公安局按照早已拟定的侦查方案和行动计划展开抓捕。丹阳市检察院专门派员介入侦查,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2012年9月26日,刘红夫被丹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日被执行逮捕。随后的几个月内,其他16名骨干成员相继归案,至此,“红夫集团”终结。

  值得一提的是,警方顺藤摸瓜,将介绍和售卖枪支给刘红夫团伙的多人抓获,并另案处理。

  今年8月12日上午,江苏丹阳法院第一审判庭内,百余名旁听者挤满了法庭。上午9点多,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刘红夫等17名涉黑成员被押上法庭,他们涉嫌9宗罪,起诉书长达32页,17000余字。办案卷宗多达37卷,堆起来足有一米多高。精简的判决书仍长达53页,共计35000多字。

  经丹阳法院审理,对这17人作出判决。团伙头目刘红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赌博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罚金人民币18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他16名同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6年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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