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英国目前通过游说影响议员投票或政策制定的行为不违法,但卸任官员利用个人“关系”和影响力为利益集团谋取私利的现象在英国社会引起公众关注和批评。
英国议会正在审议一项旨在规范游说行为的法案。这项法案要求所有为经济利益等类似目的,对议会、政府和地方官员进行游说的组织和个人进行登记注册,并制定相应行为准则,同时针对违规行为设立制裁措施。据了解,英国下议院将于明年1月对这项法案进行第二次审议。
新华社驻伦敦记者 骆珺
德国 至今还没有禁止“旋转门”的规定
德国前总理施罗德2005年在卸任之后,直接弃政从商转到俄罗斯天然气公司旗下的一家波罗的海管道子公司担任监事会高管。施罗德的“旋转”,引起德国社会各界的愤怒和谴责。
继施罗德之后,德国一批政界高官陆续被媒体曝光。图林根州前州长迪特·尔特豪斯卸任后转到奥地利和加拿大合资的马格纳汽车配件厂任经理、黑森州前州长罗兰特·科赫也转到德国比尔芬格建筑集团任董事长等。
虽然德国至今没有禁止“旋转门”的规定,但对官员离职后从商行为,社会各界一直在呼吁制定相关规则进行监管。德国左翼党提出离职政府官员应有5年的等待期;绿党要求离职官员应承担2年向有关当局通报的义务;隶属自民党的德国外长韦斯特韦勒提出,政府官员应遵循一个“荣誉守则”。
德国院外活动集团监督网呼吁,议会议员和政府官员离职后从商应经过3年的“冷却等待期”,在此期间,不管他在职时是否从事过本领域工作,必须一律禁止退离官员为企业服务。因为这些官员如果在位时就考虑今后为获利丰厚的企业工作,就会影响决策,就会产生信任风险。
德国政治学专家还建议,应将议员和官员到企业任职的名单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并采取制裁措施,包括对不当行为进行曝光、罚款直至追究法律刑事责任。
新华社驻柏林记者 胡小兵
日本 法律虽有限制,“下凡”顽疾仍难治
政府官员退离后到相关机构和企业任职,被日本社会称之为“下凡”。尽管日本在法律和规定上加以限制并采取措施,但“下凡”这一日本社会的“顽疾”仍难治理。
1997年,日本政府人事院就出台规定,禁止政府部门局级以上干部退休或退职后到企业任职,以消除政府官员以权谋私、发生经济犯罪的温床;日本《国家公务员法》也明文规定,禁止政府官员退休或退职后2年内到相关机构和民间企业任职,以防止政府高官泄露在职期间获得的机密信息。
但据日本有关部门统计,1998年至2003年的5年间,退休或退职后到民间企业任职的公务员多达3027人。日本总务省公布的数据,2010年政府高官退休后到相关机构和企业担任要职的人为1594人,接收单位多达1285个。
2009年8月,一直主张根绝政府高官到企业任职的民主党赢得众议院选举。2009年9月,民主党执政的日本政府决定,原则上禁止政府高官到独立行政法人机构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