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依法办事的理念。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全面有效实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就是捍卫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当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始终对宪法和法律保持敬畏之心。特别是司法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生力军,必须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法治信仰,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西方错误思想观点的渗透,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法律。
发挥好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的作用。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实践表明,良好的道德风尚既可以减少各种矛盾纷争、净化社会环境,使司法机关能够集中精力解决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又可以使法律的实施得到广泛的道义上的理解与支持,减少法律实施的阻力,提高法律权威。要通过依法打击犯罪、保障人权,厘清责任、明辨是非,平衡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等功能,引导全体公民切实增强法律意识、道德意识,依法行使权利,主动履行义务,做到知荣辱、明善恶、重品行,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是法治建设仍然任重道远。法律不能只写在纸上,而是要写在公民的心里。只有人心思法、人心思治,才能形成推动法治进步的强大力量。习近平同志强调要以法治凝聚共识,树立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培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对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弘扬法治精神,必须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通过依法审判处理各类案件,把法律观念、法治精神融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心中;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宪法和法律家喻户晓,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必须引导公民以法治方式表达诉求,使大家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从而能够发自内心地拥护法治、信仰法治。
为加强司法工作、完善司法制度指明了方向和道路
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和道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有宏观层面的大政方针和理论指引,又有对加强司法工作、完善司法制度的具体要求。关于司法工作目标,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关于司法工作宗旨,强调司法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作风,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关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提出加强公正司法,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制度,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等等。要落实好这些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坚决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更加期待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更加关注社会公平正义。特别是在法治条件下,公正司法在消除社会不公、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公信的基础,而公信力则是司法权威的前提。司法机关应当切实肩负起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靠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党的十六大以来,在党中央统一部署下,我们推进了两轮司法改革,取得很大成就。但也必须看到,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当前,中央正启动新一轮司法改革,司法机关应当紧紧围绕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努力在完善司法体制机制上取得新进展。特别是要落实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宪法原则,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法治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敢于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坚持原则、坚持真理、依法办事,建立健全防范干扰的制度保障,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
坚持不懈加强司法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司法机关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要求。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述,不仅对司法工作宗旨、司法权运行机制、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等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还强调要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干部体制和经费保障体制建设,改善司法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他们更好履行职责。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激励广大基层司法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