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女士以丈夫与人串通、伪造法院调解书骗取房产证为由,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建委”)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撤销登记在安先生名下的房产证。
付女士诉称,她和丈夫常先生结婚后在昌平区天通苑一小区共同购买了一间房屋,房子登记在常先生名下。今年4月4日,安某带数十人来到家中,称常先生已将该房屋卖给他,并拿出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证,强行将付女士及年迈的父母赶走。
付女士在昌平区住建委查询房屋权属转移情况时发现,今年3月5日,常先生和安某持山东省某县法院一民事调解书,办理了该房过户手续。该调解书的内容是常先生借了安某的钱,便将房子抵给了安某。付女士认为,涉案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无权私自出卖,遂向山东某县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民事调解书。山东某县法院立案后发现,该调解书竟是伪造的。
付女士遂将北京市住建委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登记在安先生名下的房产证。住建委则辩称,其在办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时,已尽到了法定的审查义务,房屋登记行为合法有效,应予维持。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