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守所内发病亡 家属索赔159万(2)
时间:2013-08-08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律师还特别指出,洪某是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死亡的,万女士提出的国家赔偿是刑事赔偿,而非行政赔偿,但深圳市公安局却作出了行政赔偿决定书,不符合法律规定。

  深圳市公安局:

  收押洪某符合法律规定

  深圳市公安局并未正面回应收押洪某是否经过“特批”。不过深圳市公安局强调,深圳市公安局在办理洪某涉嫌诈骗一案时,对洪某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符合法律规定。

  深圳市公安局称,洪某在入所时进行了体检,体检结论符合收押条件。公安局还拿出了一份去年8月28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临床司法鉴定所的“评级鉴定”,该“鉴定”对洪某去年3月7日收押入看守所时的心功能进行评级,认为洪某的心功能状态为Ⅱ级。深圳市公安局监管医院对洪某的诊断正确,治疗合理。

  对于深圳市公安局的上述说法,万女士的律师反驳说,心脏评级应通过心脏负荷试验来做,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心脏功能评级是在洪某已死亡的情况下作出的,显然不科学。

  深圳市公安局还向法院提交了万女士向深圳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支队提交的《申请》及万女士与深圳市第一看守所签署的《协议书》。深圳市公安局称已给了万女士2万元的丧葬费用,万女士也在书面申请上确认洪某系因病死亡,认可法医鉴定结论,并承诺尸体火化后不再提出任何异议。深圳市公安局希望法院驳回万女士的国家赔偿申请。

  万女士表示,她当初在申请中确认了洪某的死因,认可法医鉴定结论,但与她提出国家赔偿并不矛盾。

【责任编辑:琦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