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民告环保厅审批程序违法 诉请公开环评过程(2)
时间:2013-08-07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怎么批的,谁签字批的,这些都应当提供归档材料。”原告辩护律师认为,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应当对记录具体行政行为的来龙去脉、发展进度、重要程度进行材料归档。现在,被上诉人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没有提供该档案材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即依法认定被上诉人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应当予以撤销。

  被告方则认为,当庭对大致程序已经做了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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