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旱地区应留足生活用水水源
时间:2013-08-07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当前,干旱持续加剧,蓄水持续减少。省防指今天强调,根据《湖南省抗旱应急预案》,受旱地区应留足生活用水水源,限制高耗水行业用水,为“抗长旱”做好准备。

  据最新气象预报和水文预测,未来一周,我省持续晴热高温天气,部分地区出现40至41℃的极端高温,水分蒸发仍将加剧,湘中及湘西南约2至3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可能发生特大水文干旱。

  我省已于7月31日18时首次启动抗旱Ⅱ级应急响应。《湖南省抗旱应急预案》确定的抗旱Ⅱ级应急响应工作原则是:全面抗旱,保证重点。省防指要求,把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作为抗旱首要任务,努力减少干旱损失,为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据悉,抗旱Ⅱ级应急响应的调度措施包括: 一是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省防指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的统一调度,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二是蓄引提调并举,全力开机提水抗旱。全省所有泵站全力开机提水,努力扩大浇灌面积; 三是加大节约用水力度;四是加强污染源的治理,限制污水排放,严防城乡供水水源和灌溉水源水质的降低;五是在中度干旱调度措施的基础上,将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放在抗旱调度的首位。

  省防指强调,要留足生活用水水源。作为城镇供水水源的中小型水库,要优先保证群众生活用水;对村边塘要划出1至2口人畜饮水专用塘,保证人畜饮水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可相机采取抗旱应急措施,如:限制造纸、酿造、印染等重污染企业的工业用水;限制洗车、洗浴等高耗水行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排放工业污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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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旱应急响应常识

  我省按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抗旱应急响应行动分为4级:Ⅳ级(轻度干旱)、Ⅲ级(中度干旱)、Ⅱ级(严重干旱)和Ⅰ级(特大干旱),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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