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纳税人,将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地税局获悉,预计全省每月约4万多户企业受惠,加上此前省国税局公布受惠的约36.8万户企业,全省共有约40.8万户小微企业受惠。
增值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按照省国税局匡算,全省(不含深圳)约36.8万户纳税人受惠,占全省增值税纳税人总数的16.12%。从8月1日起到年底,预计可为这些企业减轻税收负担约10亿元。目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月销售额在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月纳税约600元。
广东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陈学著指出,这项政策是在2011年免征部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补充,优惠面扩大。今年惠及的税额将达到30亿元。
营业税由地税部门征收,据广东省地税局初步匡算,全省(不含深圳)每个月约有4万多户纳税人受惠,预计到年底减负近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