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国:要正正衣冠,加强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时间:2013-07-30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执政为民,必须正己为先。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把“正衣冠”作为总要求之一,就是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中要根据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身作则,加强自我约束、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发挥党员干部的垂范引领作用。

  正衣冠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基本要求。为民,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立党之本;务实,是建设党的伟大事业的基本要求,是兴党之要;清廉,是共产党人的本色,是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基本保证,是建党之基。为民、务实、清廉三者相互支撑,是我们党生存发展的基本遵循。

  为民也是民政工作的本质属性。一直以来,民政部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民政工作联系群众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便利群众最具体。应该说,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一直比较认可。但毋庸置疑,民政部门有的党员干部也存在“衣冠不整”现象。如有的单位会议多,实效少;有的干部工作中说空话,玩虚功;有的问题调研多年,但长期无结果无对策;还有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现象发生。这些问题也不同程度地损害了民政形象。

  正人必先正己。民政部门必须根据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查摆作风上的突出问题,好好正正衣冠。

  要“正心”,牢固树立为民宗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基本导向,培植对人民群众的朴素感情,凡事想想困难群众过得好不好,受灾群众是否有吃住,孤老残幼是否有保障。只有困难群众过好了,受灾群众心安了,孤老残幼吃饱穿暖了,民政工作的为民宗旨才算体现出来。

  要“正身”,做一个清廉民政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党章要求,自觉坚定清正廉洁的政治信念,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为官,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具体工作中要优化政策,坚决消除低保的人情关系影响,管好民政项目,规范救灾款、慈善款和福彩资金使用,创造民政清廉环境。

  要“正行”,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务实为民,立言更须立行,说到必须做到。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要切实行动起来,扎根城乡基层社区,深入民政服务窗口。只有常接地气、察实情,才能去官气、养正气、得人气。行胜于言,这次民政部直属机关开展“一、百、千”活动(即部、司领导访贫问需一对一大调研,百名处长进百家福利院、敬老院服务,千名党员进千户贫困家庭送温暖),就是为了用行动说话,由部领导亲自带头,率领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员干部到服务窗口和基层一线,察实情、做实务、解实难、取实效,营造务实为民之风。

  正好衣冠,才能树好形象。只要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牢记习近平同志的指示,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勤正衣冠,切实转变作风,民政工作定能取得科学发展的新成就,民政部门定能进一步树立群众认可、社会认同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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