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被判有期徒刑10年
时间:2013-07-29
作者:newsman
来源:随州楚北网

  【楚北网讯】湖北省某县两所病院大夫易某和前夫胡某,未获得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在武汉汉阳开设个别诊所,不法进行胎儿性别判定,在给张某做人流手术时造成其大出血死亡。克日,易某因不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

  记者得悉,汉阳区法院克日对湖北省首例胎儿性别判定停止怀胎妊妇死亡案进行一审讯决。法院查明,易某和前夫胡某系湖北省内某县两所病院正轨大夫。因单元办理较疏松,易某在未获得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的环境下,在汉阳开设个别诊所,进行胎儿不法判定等业务。

  客岁11月,汉川主妇张某前来易某诊所做B超判定胎儿性别,复查确定为女婴后,决议由易某、胡某为她打胎。11月22日,张某手术中因人流术后子宫壁胎盘残留致急性大失血,转送到病院救济有效死亡。

  法院审理以为,易某、胡某在未获得大夫执业资历的环境下,私行为别人进行停止怀胎手术,造成绩诊人死亡,其举动均已组成不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易芳是正犯,胡某系从犯,遂对易芳判刑10年,对胡某判刑3年,缓刑5年。

  易某和胡某均为正轨大夫,为什么从事个别行医后属无证行医?据办案查察官彭霄先容,按照《执业医效法》第19条划定,并不是医疗、防备、保健机构的正式大夫均可以从事个别行医。

  彭霄说,易某作为在具备团体执业资历的病院行医的人,在没有获得个人行医执业允许证的环境下从事个别行医,仍属于“未获得大夫执业资历”。同时,易某开设的诊所没有获得医疗机构执业允许证,也应究查其刑事义务。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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