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失身,自家主人讨赔偿
时间:2013-07-11
作者:newsman
来源:荆楚网
  原标题:公狗“强奸”母狗 狗主索赔10万   芳村金道小区一只公狗和一只母狗交配后母狗的主人报警——   公狗的主人:   “大家都没给狗拴绳,狗自己在那玩,谁勾引谁还不知道呢。”   母狗的主人:   “纯种母狗是科研用途,价值百万,必须保持‘处女’之身,所以得索赔。”   本报讯(记者陆建銮)日前,公安机关接到一宗离奇的案件——在广州芳村金道花园小区内开士多的林先生养的一只杂种公狗与小区内的一只纯种母狗交配后,母狗的主人报警,称公狗强奸了母狗,要向林先生索赔10万元。狗与狗之间的关系如何判断强奸,谁主动谁受害,这样的案例,恐怕包青天复生也难断了。   “动物之间的事,本来就很自然的,哪能分得清谁强奸谁?”提起这件事,林先生有些生气。昨日,记者来到金道花园了解,该事从网上传出后,已经成为街坊议论的焦点话题。林先生的老婆称,自家的杂种公狗已经养了六七年了,一直是在士多店门口附近玩耍或睡觉的,小区街坊也都认识。“有一天,突然一个女的找上门来,说我的公狗把她的母狗勾引走了,追不回来,要我帮她去找。”林先生的老婆表示,找上门的是金道花园小区里的一个女住户,平时也看到她在小区放狗,“我帮她去找狗了,十多分钟就找到了。”   本来以为此事就此了结,没想到,对方竟称是公狗强奸了母狗,要求林先生负责,双方就此起了点争执,不少街坊就此围观。   “这种事怎么负责?大家都没给狗拴绳,狗自己在那玩,谁勾引谁还不知道呢。”林先生一家拒绝为此负责,对方亦不罢休,她用胶袋提取了狗的体液,声称要带回去检验,并提出向林先生索赔10万元。该女士还报警处理,最终警察不予受理,她就把公狗带走了,声称要阉掉。   据街坊介绍,该女子也是金道小区居民,在附近单位上班,“她自称,她的纯种狗是科研用途,价值百万,必须要保持‘处女’之身,所以得索赔。”林先生老婆称,她也理解这位女士的难处,“她现在把我的狗带走了,不归还我也不追问了,只要她不再来向我索赔追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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