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颜斐) 发现妻子有了情人郭某,徐某以讨债为名,伙同两个朋友将郭某拘禁3天,其间不仅实施殴打和侮辱行为,还向郭某索要3000万元补偿费。近日,徐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被公诉到朝阳法院,两同伙也因非法拘禁罪被公诉。
据指控,徐某发现妻子与郭某存在不正当关系,遂谎称与郭某存在债务纠纷,找来禹某和孙某帮忙讨债。徐某与禹某事先在朝阳区租了一房屋。今年2月16日晚,徐某三人在一酒店房间内将郭某装入箱子,并带至承租房间内,郭某被拘禁直至2月19日下午6点。在此期间,徐某殴打、侮辱郭某,并录音录像,后向他索要补偿费。郭某在承诺给付3000万元后被送回酒店。后徐某、禹某、孙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随案查处钳子、擀面杖、剪刀等工具。
公诉机关认为,徐某非法拘禁他人,且有殴打、侮辱情节,同时在此过程中向被害人勒索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应当以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敲诈勒索罪系未遂,建议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禹某、孙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