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家出租车公司变相涨价 的哥遭“揩油”(2)
时间:2013-07-05
作者:newsman
来源:腾讯网

  昨日,北京一家出租车公司副总王军表示,目前,北京大多数上规模的出租车公司都是通过加油卡的形式给司机油补,只是有的在去年就已这么干,有的是今年三四月份才开始。

  王军称,他不好判断出租车公司是不是听到了运价调整的风声才这么办的,但利益是现实的,“有的公司有近万辆车,每年这4%的返点就能给公司带来好几百万收入。”

  现象4

  第三方责任险要司机自担

  的哥杜威说,今年5月,他被要求交了第三方责任险,一年两千来元,“公司要求我们把钱交到公司,之后就没了下文。”杜威说,没人给他保单,他怀疑公司究竟有没有将这笔钱交给保险公司。

  昨日,北京一家大型出租车公司负责人透露,他常听说有公司要求司机个人缴纳第三方责任险。“这笔钱主要是针对那些老出交通事故的司机。看调价后司机收入上去了,这么干的公司更多了。”

  在该负责人看来,的哥缴纳的份儿钱中涵盖“保险费用”一项,如果要缴纳第三方责任险,也应该由出租车公司去缴纳,“有公司把本该出租车公司担着的费用转嫁给司机了,这其实是增加司机负担。”

  现象5

  想开出租车先交“保证金”

  多家出租车公司的的哥表示,公司向司机收取“保证金”。“这个保证金从我刚干这行就有,那会儿收5万元,现在对单班车司机收2万元,双班车每个司机1万元。”的哥沈庆说。

  “北京6万多辆出租车,这笔钱加起来上亿元,光利息就有多少?都被公司拿走了。”沈庆说。

  北京某出租车公司负责人透露,目前,北京绝大多数出租车公司都在收这笔钱,全名叫车辆价值保障金,收取的目的是防范司机开车出事后一走了之,将风险全抛给公司。

  该负责人称,北京市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出租车公司向司机收取“保证金”。

  而在2008年,据媒体公开报道,为落实《劳动合同法》,经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运管局共同协商,决定从当年起,出租汽车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的哥收取风险抵押金。

  北京嘉安律师事务所苏怀东律师认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收取劳动者财物作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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