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胜华律师表示,法律没有规定警方、检方在案件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有公开的义务,因为在案件没有开庭审理之前,其所移送检方的证据材料、检方所移送法庭的证据材料是否被采信还是未知数,因此通常的做法是隐匿当事人姓名、只对其涉嫌作案的经过进行简单介绍。
至于未来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席小华表示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除非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因此司法实践中往往对未成年人的宣判结果也鲜有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