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长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错案,坚守防止冤错案底线。
【冤错案件】
错案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
日前,河南李怀亮案、浙江萧山案等冤错案件纷纷得到平反,当事人陆续恢复自由。
在昨日的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错案。
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吸取错案教训,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把好关口,都要负起责任,绝不能走过场,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对于错案,各级法院要坚持依法纠正,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公正裁判】
法院要敢于排除各种干扰
谈及法院在裁判过程中受干扰时,周强称,在一些地方,法院工作受到的干预还比较多,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倾向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对此,周强提出,各级法院应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各级法院要敢于排除各种干扰,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制,完善指定管辖、提级管辖和集中管辖等制度,继续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周强要求,各级法院领导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坚持真理,敢于依法办事,上级法院要理直气壮地支持下级法院,确保依法独立公正审判。
【诉讼权利】
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
在保证民众诉讼权利方面,周强在会上提出,各级法院要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认真查找打官司到底难在何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周强表示,各级法院要切实纠正一些地方在立案工作中存在的该立不立等问题,依法保障群众诉权;对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说明工作。
【司法公开】
社会关注案件要庭审直播
司法公开一直备受关注。目前,国内一些省市正在尝试对社会敏感案件进行庭审直播,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日前,最高法公开50余件案件的裁判文书,为各省市公开裁判文书做出了表率。
在会议上,周强再次强调了法院的司法公开问题。周强说,各级法院不仅要敞开法庭大门,还要创造和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不仅要公开庭审过程和结果,还要公开裁判依据和理由;不仅要公开案件审理,还要公开人民法院的其他审务工作。
周强特别提出,对社会关注案件,要通过庭审直播、录播等方式及时让公众知晓案件进展情况,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
■ 访谈
周强:通过司法公开来促进公正
“万分之一的错案,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表示,法院应努力做到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要实现公正。
司法为民
及时回应群众关心问题
记者:最近,最高法出台了惩治危害食品安全、打击环境污染的司法解释,并现场直播特大“地沟油”案庭审,这是不是说明法院在民生保护方面会有更大力度?
周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保障民生。从法院工作来说,我们认为“民生反映民声,公正牵动民心”。维护和实现群众的权益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要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司法公开
进一步推进庭审公开
记者: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公众关注的案件相继进入司法程序,这是不是意味着法院正在通过公众关注案件的审理,进一步推动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周强:一个具体案件,对当事人来说,直接关系到权益的实现。我们经常讲,万分之一的错案,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不公平。所以,要努力做到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要实现公正。
为此,一是法院审案一定要严格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二是法院要严格地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三是要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当事人的代理人、辩护人、律师的权利。四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推进审理过程、庭审、裁判文书的公开,通过公开来促进公正,通过公开推动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能够做到公正。以司法公开促进公正,我们强调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公正司法
用舆论监督促公正司法
记者:最近,你在很多场合提到尊重和保障律师权利。在这个问题上,法院有哪些工作需要改进?
周强:在追求公正司法、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方面,法院同律师应该说有共同的目标和追求。宪法的原则和诉讼法制度的设计,公检法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律师的代理或者辩护,目的就是要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因此,在法院审理案件中,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各级法院都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律师的权利,这实际上就是尊重和保护诉讼当事人的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