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起,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实施《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包括婴幼儿奶粉在内的进口乳品将通过更严格的检疫提高准入门槛,尤其是进口乳品标注的国外奖项、荣誉、认证标志,得提供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外国驻中国使领馆等外交途径确认的证明文件。
首次进口要提供污染物报告
“美素丽儿”奶粉改标掺假事件、新西兰奶粉二聚氰胺事件……备受家长们“宠爱”的洋奶粉却屡曝出问题。按照新规,质检总局对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只有合格,并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可入境。
此外,自5月1日起,从境外启运的某一产品从某一口岸第一次进口,均视为首次进口,尤其是首次进口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基粉原料(乳基预混料),报检时还要提供微生物、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项目的检测报告。
不合格乳品销毁后要上报情况
一些洋奶粉常宣传在国外有多好,获得多少认证和荣誉,但真实情况消费者往往并不知情。为防止“忽悠”消费者,质检总局特别要求,进口乳品标签上标注的国外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需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证明文件,而这个外交途径指的是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外国驻中国使领馆来确认。
新办法还规定,进口乳品商要向公众公布乳品种类、产地、品牌等信息,记录进口乳品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编号、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等,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
根据规定,需做销毁或退运处理的不合格进口乳品,进口商完成处理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把情况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防止不合格乳品被混装二次流入市场。
此外,当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国家地区发生可能影响乳品安全的动物疫病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时,质检总局可发出风险预警,再依据疫情变化、食品安全处置,评估后调整或解除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