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养牛要散伙 司法干部解纠纷
时间:2013-07-01
作者:newsman
来源:随州日报

  随网讯 记者黄闯、通讯员沈政、曾庆杰报道:两个曾经亲如兄弟的朋友合伙养牛,十几年后却因管理和收支问题产生纠纷并要求散伙。日前,广水市吴店镇司法所在这起双方散伙纠纷无具体账目作参考依据的情况下,耐心调解,终于使双方“好合好散”。

  吴店镇泉口村刘某、吴某,两人一起长大,关系很好。1999年春,两人在该村二组创办养殖场喂养黄牛,刘某负责放养黄牛,吴某则负责管理日常所有的收支。因自然放养效益差,去年10月15日,两人在枣阳以年租金26000元租了期限两年的一个场地,并陆续将该村养殖场的部分黄牛运到枣阳圈养。养殖场一分为二,双方合伙买的牛及各自私人买的牛都在场内,以致管理、收支混乱。而刘某又于去年11月在放牧时摔伤腿,此时双方矛盾激化,刘某要求散伙。但结算散伙费又无具体的参考依据,双方多次协商无果。

  今年3月,刘某来到吴店司法所求助。4月15日,刘某、吴某来到吴店镇司法所接受调解。面对这起没有账目的散伙纠纷,该所干部动之以情、告之以法,经过近7小时的努力,双方合伙时的账目逐一被理清、确认,并记录在案。第二天,双方在司法所就散伙费结算事宜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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