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争夺车牌法院判牌照归车主
时间:201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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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80后夫妻离婚后,到法院打财产分割官司。两人争议的焦点不在汽车,而在车牌。近日,丰台法院鉴于双方离婚时已经约定车辆归女方所有,判决车辆归女方,男方协助办理过户。

  范女士起诉称,今年,她和严先生经法院调解离婚。民事调解书中确定,双方婚后财产奥拓牌小客车一辆归她所有,但是调解书生效后,严先生一直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她因此起诉要求严先生协助将奥拓牌小客车过户到她的名下。

  法庭上,严先生辩称,车辆可以给范女士,但车牌不能给,因为他再行购车也需要车牌。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在离婚时对共有财产所作分割的协议有效。双方对夫妻存续期间购置车辆的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应当依约履行。故严先生应当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法院一审判决奥拓牌小客车归范女士所有,严先生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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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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