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重症病人购买假发票骗医保31万获刑
时间:201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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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耀兰 周晶晶 胡震宇

  本报讯 (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周晶晶 胡震宇)因家庭经济困难,为减轻看病负担,9名患有肾衰竭、白血病等严重疾病的农民,在一年的时间里,采取购买伪造的医院门诊重症发票等手段,多次骗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金,总计31万余元。记者日前从武汉市黄陂区检察院获悉,法院先后以诈骗罪判处9名被告人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2008年,52岁的朱汉启被查出患有严重肾衰竭,每周需要两次透析。虽然他2010年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由于需要长期不间断的治疗,自费部分的医药费用依然让他难以承受。在巨大的经济压力面前,朱汉启萌生了利用虚假发票骗取医疗保险金的念头。

  治疗期间,朱汉启结识了同样身患重疾的老乡黄才保、杨翠红、张明军等8人。骗保的想法得到了病友们认同。

  2011年1月,朱汉启在其就医的医院门口购买了门诊重症假发票,并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将其报销。因工作人员未识别出发票的真伪,朱汉启的第一次骗保行动非常顺利。朱汉启率先尝到甜头后,他身边的病友们开始纷纷效仿。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9名病友分别购买了多张虚假门诊发票,少则报销数千元,多则报销几万元,骗取的医疗保险金总额达31万余元。

  2012年4月,黄才保因为害怕和内疚,主动向黄陂区社保局投案,同时交代了其他病友的相同行为。

  区社保局查证了发票的真伪后,立即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收到案件后审查认为,朱汉启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用虚假门诊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国家财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说法

  办案检察官李萱认为,本案中,涉案人员能成功骗保,反映了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滞后。建议相关部门完善医疗保险基础数据库,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之间及其与定点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消除利用虚假发票骗保等现象。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农村、贫困家庭的重症人员,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补助。

【责任编辑:new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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