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警卫强奸未成年女学生获刑6年半
时间:201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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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6月8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日前,台湾高雄市某大专院校一未成年女学生向一驻校警卫借钱和摩托车借机车,不料该名警卫竟然威胁女学生,以揭发对方借钱等行为为由,逼女学生和她生性关系。事后女学生报警求救,该名恶警卫被依恐吓和妨害性自主遭判刑6年6月。

  该名在高雄市某大专院校担任驻校警卫的刘姓男子,他于去年6月1日到该校服务。该名被害的未成年女学生,曾因向刘男借钱和摩托车,因而与对方熟识。据媒体报道,去年11月15日,刘某带着女学生到美浓区的一处市场的厕所草丛旁,恐吓她将揭发借钱等事并逼迫女学生和他发生性关系。被害人担心借钱等事曝光被家人得知,只好被迫和刘某发生关系。事后女学生离去和同学会合,经过一处加油站时,正好刘某也骑摩托车经过,发现被害人与其中一对情侣同学在一起,刘某竟还恼羞成怒,出言恐吓。

  被害人担心另外2名同学遭波及,先要他们离开并报警处理。只剩刘某和女学生两人独处时,他再次强迫女学生发生不正当行为后得逞。事后,女学生忍无可忍打电话给父亲后报警将刘某逮捕。(刘融)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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