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性侵13岁少女获刑6年半
时间:2013-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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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闻网讯 20岁的雷某是连江县蓼沿乡的无业游民,去年9月18日晚,他邀请当地两名中学女生郑某与林某到连江县凤城镇游玩。在雷某的要求下,郑某与林某带上了13岁的女生吴某、任某同去。

  在路上,郑某告诉雷某,吴某与任某刚上初一,不要对她们动手动脚。随后,雷某等人一起到凤城镇欢乐无限KTV唱歌、喝酒。在包厢内,雷某频频向吴某劝酒,吴某被雷某等人灌醉。当晚,雷某带着吴某到凤城镇一家宾馆开房,并强行与吴某发生了性关系。此后,雷某以告诉吴某父母此事为威胁,再次性侵吴某。日前,经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雷某6年6个月有期徒刑。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夏正希 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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