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李克清 梁涛
本报讯 为了升级在色情网站的账户,长乐一程序员上传多部色情小说到一色情网站,近日,该程序员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长乐法院判刑。
长乐的小林大学毕业后,担任某信息管理有限公司程序员。2011年5月至6月间,小林在家中上网时,为了能在一色情网站上升级会员账号,便使用两台笔记本电脑将13个色情小说文件发在该网站上,文件点击量达2.4万余次。
原来,这家色情网站有个规定,要升级会员,就需要积累一定量的积分。而最快获得大量积分的方法,就是上传色情小说、视频和图片,并让其他人点击浏览。
长乐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林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鉴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法定或酌定从轻等情节,所以从轻处罚,判处小林管制六个月,缓刑一年,没收供犯罪使用的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