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长兴的一名父亲亲手将女儿按进太湖溺死。昨天,记者赶赴长兴采访这起人伦悲剧。
报案有疑点
15日早上9点多,长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赵某报警,说早上6点多他和患精神病的女儿丽丽(化名)到太湖边上抓龙虾,后来女儿掉到太湖里了。接到报警后,长兴县公安局展开调查。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赵某陈述有可疑之处:
疑点一:为什么没有及时报警,而是等到赵某的姐姐来到出租房后询问侄女下落才报警;
疑点二:赵某神态过于正常,一般子女落水,父母都应该比较着急;
疑点三:经过勘查,案发现场比较杂乱,不像是失足落水后留下的。
最后,赵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将女儿丽丽推入太湖任其溺水至死。
女儿得了强迫症
时常控制不住乱花钱
赵某,浙江余姚人,有一儿一女,女儿丽丽身材高挑,儿子相貌俊美。
但10年前,19岁的女儿读高中,在一场班级竞选落选后,患上了精神强迫症。
她不发病还好,只要一发病,就控制不住地乱花钱。一口气买好几块手表,自己也不用,就是送人,还时不时请同学唱歌。有一阵子,丽丽甚至因为没钱花而去借高利贷。
在女儿一次又一次的“败家”后,赵家欠下了30多万元的债。赵原本就不富裕,经不起丽丽如此折腾。赵某的儿子因为姐姐的事情迟迟没有找对象。对此,赵某对儿子有着深深的愧疚。
2008年,赵某只身带着女儿来到了长兴,投奔长兴的姐姐。赵某在新金陵菜场附近的店里打工。丽丽不发病的时候,就在理发店里打打散工。日子也就平淡地过着。
14日晚饭后,丽丽没按时吃药导致病发,要求赵某陪着去唱歌喝酒。在酒吧喝完酒后,丽丽要求赵某陪同去太湖边抓龙虾。
在走到滨湖景观大道太湖大桥时已是凌晨,赵某见四下无人,想着女儿活在世上也是个负担,平时还到处惹是生非,还不如死了一了百了,顿时起了杀意。于是便将女儿按到水里,直到女儿紧握着自己的手缓缓松开,不再动弹。杀人后的赵某搭载一辆农用车回到出租房,直到其姐姐发现侄女不见了这才报了案。
悲剧为什么会发生
离新金陵菜场百米外的一家日用品商店门口,几位中年妇女围在一起,谈论着这起人伦悲剧。王女士告诉记者,赵某看上去蛮老实的,人也很勤快,平时话不多,对女儿也很照顾。“经常看他们父女来菜场买菜,感觉父女俩感情不错的,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这下这个家该怎么过日子啊!”
王女士说,事情发生后,熟悉老赵的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有人觉得老赵再辛苦也不应该溺死女儿,也有人觉得能理解老赵十年来的艰辛。
案发后,刑侦大队副队长相昊介绍说,赵某家属对于女儿的死十分冷淡和漠然。“杀死女儿,对我来说是一种解脱。”赵某在被捕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