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信用卡透支1.8万三年未还获缓刑
时间:2013-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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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消息31岁的吉某是乐东人。2008年1月,吉某向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新华支行申请办理了一张牡丹信用卡。2009年3月18日,吉某使用该信用卡透支了19954元,同年11月6日,还款2000元,之后再无还款意向。银行多次发出还款催告函,吉某依旧不归还欠款本息。截至2012年7月26日,吉某被民警抓获时,她的信用卡欠款总额为35470余元,其中本金17954.6元、利息8400多元、滞纳金9000余元。去年7月份,海口美兰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吉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宣判后,吉某不服提出上诉。

  海口中院审理查明,吉某家属已偿还全部欠款本息,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近日,海口中院判决,撤销美兰法院的刑事判决,判处吉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责任编辑: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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