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20岁的王某千里迢迢来京见网友,却被对方强奸。记者昨日获悉,房山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男子陈某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今年20岁的王某在江苏一农村的副食品商店打工,工作不累,赋闲时间较多。平日,王某一有时间就上网聊天。2011年11月的一天,王某通过QQ认识了房山区的陈某,两人常在网上相约视频聊天。
去年9月份的一天,王某千里迢迢从江苏老家赶到房山与陈某见面,被陈某带到一家宾馆内。在王某不同意的情况下,陈某先后两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又趁王某洗澡之机,偷走她仅有的800元钱。
事后,王某报案。经鉴定,王某内裤、房间内垃圾桶的纸团及房间床单上,均检测出陈某的精斑。2012年11月,陈某被抓获归案。
房山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构成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