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3岁的出租司机陈某,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与其拉载的两名夜场女子发生关系,并将两人杀害、掩埋,其中一受害者尸体被肢解。
近日,陈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被控故意杀人和盗窃
庭审时,检方指控,陈某驾驶出租车于2011年11月7日2时和2012年10月2日4时,分别采取绳捆、电棍威胁、反铐手铐等手段,将搭载的女子小鱼(化名)、小兰(化名)控制后,杀死、掩埋。其中,小兰尸体被肢解。
另外,除了指控故意杀人罪,检方还指控陈某曾于2011年9月11日20时,在朝阳区五元桥附近一家汽车4S店,偷走一辆价值1.3万元的汽车。
检方建议,判处陈某死刑立即执行。
“想占便宜,没想会杀人”
据了解,陈某杀死小兰后,将肢解的尸体分别装入多个垃圾袋中。同时,他花了500元雇来两名工人,谎称帮邻居埋葬夭折的小孩,让工人在偏僻处挖了一个坑。随后,陈某将尸袋埋在坑中。
因小兰失踪,其家人报警。2012年10月12日,陈某被控制。陈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带民警找到埋尸地点。
“当时我就想占个便宜,但没想到会发生杀人的事。”陈某当庭供述,当杀了第一个人后,心态发生了变化,也不在乎再杀第二个人。被抓时,他刚辞职,辞职原因就是害怕自己忍不住再做杀人的事。“我知道迟早被抓,心里早就拿定主意,一旦被抓,就主动交代一切”。
目前,此案还未宣判。
案件1 尸体在车内存放数日后掩埋
【指控】
2011年11月7日2时许,陈某驾驶出租车,在朝阳区一KTV门前搭载女子小鱼。营运途中,陈某与对方发生口角,用随车携带的绳索,将小鱼捆绑后,驾车来到密云京承高速公路一河边小树林内,将对方勒死,并将尸体放在出租车内。数日后,将尸体掩埋。
“当时天有些冷,她穿着黑色短裙和丝袜、高跟皮靴。”陈某说,受害人喝了不少酒,上车后直接坐在了副驾驶座上。
陈某说,他拉过不少这样的夜场女。当车来到事发地时,他与对方发生了关系。事后,对方称“被强奸”,并要报警。于是,他用绳子绑住对方双手。车又行驶了一段,他再次与对方发生关系。因对方不停咒骂,他将对方捆牢后扔在后备厢内,并用手套堵住了她的嘴。当天15时左右,受害者将手套吐出,开始叫嚷。于是,他将对方勒死。当晚,他将尸体从出租车上移到偷来的车后备厢内,并将该车开到一超市停车场里,停放了一个多星期。事后因担心事情暴露,他将尸体搬出、掩埋。
案件2 受害者被反铐杀害分尸
【指控】
2012年10月2日凌晨4时许,陈某驾驶出租车在朝阳工体北门外搭载女子小兰。途中两人发生口角后,陈某用手铐将小兰双手反铐,驾车将小兰拉到陈某在密云的租住地内,将小兰杀死。作案后,陈某将小兰的尸体肢解,并掩埋在密云一河边。
陈某称,小兰上车后,指责他趁其喝多了绕路,两人发生纠纷。他十分生气,趁无人之际,将小兰捆绑后带至自己在密云租住的房屋内。在屋内,他与小兰发生了性关系。当日中午12点,妻子打来电话催他回家。此时,屋外传来人声,他担心小兰呼救,用手将对方捂死。
据了解,其间,陈某还曾用随身携带的电棍威胁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