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村民疑因遭村委会欠薪服毒自杀
时间:201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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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讯 记者王去愚 张志韬 实习生宁妍 六旬老人服毒自杀,家属说因村委会拖欠工钱,后者称工钱半年前就已支付,不能用“欠薪”解释老人自杀。昨日下午,花都区炭步镇政府表示,将调查村民谢金祥服毒自杀的原因。

  昨日下午,炭步镇文冈(文二)村口,家属们正在这里为死者举行送殡仪式。儿子小谢说,父亲66岁,性格非常内向。4月20日12时许,一个治安员听见有人喊“救命”,他顺着声音来到谢家新屋屋顶,谢金祥刚喝下农药不久。这名治安员立即拨打120,同时给老人灌水。

  老人为何自杀?子女们认为,父亲自杀因为村委会拖欠工钱。“村里的钱要不回来了,你们别要了。”死者女儿小芳说,这是父亲上救护车前留给母亲的话,该说法无第三方证明。

  4月21日上午7点,谢金祥抢救无效,停止呼吸。家属试图问责村委会。儿子小谢说,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父亲给村里修路,按照口头约定,村委会每月支付1000元工钱,共11000元。此后,村委会一直拖欠这笔钱。

  副村长谢扬恺承认,谢金祥确实曾经帮村里修路,委托人是上任村领导,并未通过村委会同意。2012年,老人讨薪时,新任班子不清楚谢金祥工作的具体时间,于是开会决定支付5000元工资。谢扬恺否认了老人自杀与薪酬有关,理由是“他之后没再提过这件事,我们以为已经结束了”。

  昨日下午,花都区炭步镇政府表示,将调查老人自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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