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主父真真 通讯员 思法)几个90后年轻人,酒后和民警发生冲突,阿宝(化名)甚至咬伤民警。厦门市思明区法院获悉初审判决阿宝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阿宝是厦门某餐馆的员工,平时喜欢和朋友们一起喝喝酒。2012年12月22日晚,阿宝与其朋友小坪(化名)等人一起聚餐,喝了很多酒。凌晨3时40分,他们步行经思明区何厝边防派出所前埔警务室门前,小坪撞坏了停在门口牌号为WJ13B105警车的右后视镜,被民警发现后,他们随即跑开。
何厝边防派出所民警王亮等追上小坪,欲将其带回派出所配合调查,阿宝等人竟将警车围住。何厝边防派出所民警小周接“110”指令后赶至现场。
阿宝因不满民警小周的处理,开始辱骂小周。当小周将阿宝控制至警车后座,准备带其回派出所进行处理时,阿宝突然咬伤民警小周的右前臂,造成小周右前臂表皮剥脱出血,伤情属轻微伤。
思明法院认为,阿宝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