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日前发生公公趁守灵期间,性侵媳妇案件,一审时认定公公性侵媳妇7次,判刑7年10月;未料,二审出现大逆转,因为无有力证据证明公公性侵的事实,改判无罪。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虽公公的测谎没过,但不足以成为证据,且孙子的供诉与媳妇的说词有相当的出入,时间、地点都不吻合;加上媳妇罹患精神分裂症,并不能证明为公公性侵所致,因此公公获判无罪。
这起守灵性侵的案件发生在2009年12月初,婆婆过世,儿子一家人回台中老家守灵;公公被控,竟趁儿子在客厅守灵时,潜入房间对媳妇性侵;事实上,公公也被控自2004年起,多次利用儿子因从事联结车司机,常出夜班不在家的情况下,对媳妇伸出魔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