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办人亲属吃低保必须备案
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现象
针对城乡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关系保”和“人情保”等问题,近日召开的河南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决定,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所有在职干部的近亲属,已享受和拟享受低保的,须报相关部门备案。
按照会议要求,今年河南各级民政部门将做好低保工作的专项检查工作,坚持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确保公正公开;完善低保信息系统和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基础数据,逐步使低保信息系统得到网络应用,实现能够即时查询的效果。
同时,为规范低保金的审批申领,河南省民政厅规定,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发生,切实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记者余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