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8岁富家子6次犯非礼罪 辩称因女事主漂亮
时间: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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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香港18岁富家子6次犯非礼罪 辩称因她“好靓”]

图自香港《明报》

  图自香港《明报》。

  中新网3月28日电据香港《明报》报道,年仅18岁已5度犯下非礼罪的香港富家子,去年曾亲撰求情信予法庭表示决心改过,立志当社工。但去年底,他甫在更生中心获释、仍受监管下,即再度犯案,称因女事主“好靓”。他其后在被捕获保释期间,又再在旺角犯案。

  过去两年间,被告钟隽弘(18岁)多次出入法院,其父母虽一度“狠心”拒绝为儿子作人事担保,令他去年要在狱中度岁;但父母始终对爱儿不离不弃,每次均有到庭旁听。

  27日除父母外,被告的祖父亦有到庭,3人显得忧心忡忡。据辩方透露,被告在今次案发后交了女友,女友昨亦有到庭支持,更写信为他求情。

  被告承认于今年3月9日在14M线专线小巴上非礼一名20岁女学生,该辆小巴为铜锣湾兰芳道开往渣甸山的循环线。当日下午4时许,家住跑马地的被告在铜锣湾登上小巴,坐在女事主旁边,当小巴驶至利园山道附近时,被告企图以手指掀起女事主的恤衫,但不成功。女事主当时穿短裤,被告又以手抚摸对方大腿约10下。女事主感害怕,遂在跑马地下车,其后报警。

  被告在同月25日被捕,他在警诫下表示因觉得女事主“好靓”,故抚摸对方大腿及腰。控方昨透露,被告去年11月在更生中心获释,接受监管期间犯下此案。另外,他在案发后原获警方批准保释,但至本月19日,他又涉在旺角犯下同类案件。辩方指出,被告将事件告诉父亲后选择自首。

  裁判官指出,今次案件严重,被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犯案,不排除判监。案件押后至4月10日判刑,其间被告还押。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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