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妻子车祸后智力受损7年9次起诉离婚
时间: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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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离婚哥”在法院组织的调解协调会上发言。

  武侯法院、高新法院昨日第一次联合出动4名法官进行调解

  2004年,一场车祸让罗兰(化名)智力残疾。2006年开始,她的丈夫李志(化名)连续7年9次提出离婚。双方家庭因财产分割、如何治疗病人,矛盾越积越深。在他们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恩怨纠葛?

  2004年10月10日,是成都市民李志(化名)30岁的生日,也就是从这天开始,围绕两个家庭的悲剧开始了。当天,李志的妻子罗兰(化名)因车祸导致智力残疾,两年后,李志提出离婚,7年内一共提出了9次。

  昨日下午,武侯法院、高新法院联合召集李志、罗兰的父母,在武侯法院召开了调解协调会。

  车祸后妻子的智力受损

  事发当天,李志驾车和妻子罗兰前往南充,因超越停在路边的长安车,他们的车与来车相撞,副驾上的罗兰受伤,造成智力二级残疾,智力水平仅相当于几岁小孩。

  对罗兰一家来说,可谓祸不单行:在她出事前十几天,她的弟弟刚因车祸身亡,一家人正在极度悲伤之中,没想到灾难接踵而至。

  对李志来说,大学毕业后刚打拼出一些成绩,开了公司,事业正在上升期,这一场车祸也改变了他的命运。经警方鉴定,李志在事故中承担50%的责任。此后,罗兰长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

  8次提离婚被法院驳回

  从2006年开始,李志和罗兰的父母就罗兰的治疗方式产生了分歧。

  罗兰的母亲说,她一直希望女儿能够恢复智力,得到最好的治疗,因此,偏方、进口药或听说的一切治疗方式都不会放过。而做医疗器械生意的李志则认为,从医学科学的角度看,妻子难以再恢复智力,虽然治疗应该继续,但不能毫无节制地花钱。出了车祸后,1岁多的女儿要养,解散的公司准备重组,房贷要还,这一切,都需要钱。

  自此之后,双方因为钱的纠纷和争吵一直没停过。2006年9月李志第一次提出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曾是同学,婚姻基础较为牢固,且经过共同打拼,家庭经济较为富裕。原告由于自身过错导致妻子残疾,以此为由提出离婚有违道义,故不准予离婚。从2006年到2010年,李志8次起诉离婚,法院均予以驳回,网友因此戏称他为“离婚哥”。

  目前,正在成都高新法院审理的两人的离婚案,是李志第9次起诉离婚。

  4名法官参与离婚调解

  罗兰受伤一年后,李、罗两家开始了7年多的离婚纠纷,7年来李志共9次提出离婚,但因涉及赔偿、子女抚养、帮扶费用等诸多问题,离婚一事至今都无定论,昨日在武侯法院,双方再次为离婚开始了协调。

  昨日下午,武侯法院、高新法院联合召集李志、罗兰的父母,在武侯法院召开了调解协调会。这是事故发生9年来,双方第一次坐在一起深入地谈论离婚问题,也是两家法院第一次一起,出动4名法官对离婚案进行调解。

  从调解涉及的案件数量,就能看出双方的积怨之深。第一起,是在高新法院审理的双方离婚案件;第二起,是妻子罗兰一方告李志在车祸之后重婚;第三起,是关于李志所开公司的股权分配;第四起,是法院将执行李志对于妻子的车祸赔款。

  岳父岳母状告女婿重婚

  上个星期,罗家在武侯法院状告李志重婚的案件,几乎和离婚案件前后脚开庭。罗兰的父母说,李志在罗兰出事一年后,2005年又与另一女子结婚,并育有一女。2010年底,罗兰父母以女婿涉嫌重婚、遗弃等为由,向武侯警方报案。

  目前,李志是否涉嫌重婚,尚无最终宣判结果。不过他承认,自己确实在2008年后和一名女子有过交往,不过并没有领取结婚证。

  这次诉讼,已经让两家的关系降到了冰点。

  女方父母:想离婚可以 拿200万元外加两套房产

  根据交警部门2004年出具的事故鉴定,李志和另一方涉事司机各付一半责任,因此,他获得了30万元左右的赔偿。此后,岳父母首先将他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由他们垫付的医疗等费用。武侯法院判决李志支付7.8万余元。但在判决生效后,李志并未付款,并在本月初被司法拘留了15天。

  昨日下午,罗家拿出了同意李志离婚的方案,即他至少要拿出200万元,并将两套房产归于罗兰名下。最终,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对话当事人

  “离婚哥”:其实我心里也很难受

  昨日下午,记者在武侯法院见到了李志。在9次提出离婚的过程中,看得出来,他其实也很纠结——

  华西都市报:离婚离了7年,告了9次,你为什么这么坚定?

  李志:这些年发生的事情太多,总的来说就是财产和治疗方案。我们是同学,结婚前,我追了她3年,提离婚我心里也很难受。但是打了这么多官司,我已经无法和她的家人一起生活了。

  华西都市报:这些年最让你困惑的是什么?

  李志:我被拘留的时候,10岁的女儿给她妈妈写了封信,“妈妈能不能给我一张你的照片呢?”因为纠纷,女儿已3年没见过妈妈了。如果不是和岳父母闹得太僵,我真希望能带着女儿去看她妈妈。

  华西都市报:上星期我们去看了罗兰,她现在智力有所恢复,你决定以后如何帮扶她?

  李志:我只回避人,不回避事情。对于妻子的一切费用,我听从法院的判决,但女儿还是要我带,一是要离婚,二是要女儿,这是我的底线。华西都市报记者崔燃摄影报道

  记者手记

  一场车祸之后,丈夫9次提出离婚。一边是智力残疾的妻子,一边是事业受挫的丈夫。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们无法评判这场纠葛的对与错,但因为这场纠纷,他们年仅10岁的女儿承受着煎熬,老人也被卷了进来,这才是一场意外后,最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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