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男子5楼扔下建筑垃圾砸死路人被判刑
时间:201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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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认为:抛物者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前日,一中年女士在路经双楠街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饮料瓶砸得头破血流。如果从天而降的是一麻袋建渣,后果可想而知。近日,程某就因从5楼扔下一麻袋建渣将路人砸死,被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14个月。

  事发时,程某在成都市青羊区文家乡某建筑工地清理建渣,清理至5楼时,麻袋已被装满。因建渣沉重,提着下楼费时又费力,程某随后将麻袋从5楼阳台扔了下去。不料此时邬某刚好从楼下经过,当场被程某扔下的一袋建渣砸中。事发后,程某立即将邬某送医救治,但邬某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成都青羊区法院审理认为,程某的过失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其作案后立即拨打120,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且在医院等待警方的传唤,系自动投案。考虑到程某系初犯,归案后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并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据此,青羊区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

  王翠华西都市报记者吴柳锋技术分析18楼抛下鸡蛋可砸破人头骨

  对于高空坠物的危险性,有媒体进行力学实验得出结果称,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就可以让人头皮破裂,从18楼抛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抛下时可能伤人头皮,从25楼抛下,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

  律师说法

  是否追究刑责 看事件的后果

  最近一月,华西都市报就报道了几起高空坠物事件,有的是砸坏楼下住户车窗,有的是砸伤路人。而被扔下的,有活着的小狗,有瓶子,更早的甚至还有塑料袋装的黑米粥。

  我们也采访过不少律师,他们表示,若被高空坠物砸中,可向业主索赔,若没有明确肇事者,可起诉整幢楼的业主。而从高空扔下菜刀等危险品,则涉嫌刑事犯罪。至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要看事件造成的后果,如造成危及人身安全等严重后果的,则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到罪名,如果在明知道楼下有人的情况下,对“不特定多数”人造成人身危害的,涉嫌“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罪”;如高空扔物未伤人未有严重财产损失,则肇事者承担民事责任,接受批评教育。

  飞坠小狗 砸坏车窗后毙命

  2013年3月21日,成都五福桥社区澳龙名城11栋1单元又现高空坠物,一只小狗疑被人从的高楼扔下,被摔死的小狗还砸碎了一辆私家车的挡风玻璃。

  灭顶之粥 砸碎新车难索赔

  2012年12月6日晚,罗女士到将车停在了成都青羊区金祥路2号前的露天收费停车场。1小时后,新车天窗被楼上抛下的一袋黑米粥砸得稀烂,维修费用约需 2万元。

  天降酒瓶楼上曾扔5把菜刀

  2012年4月22日上午11点过,成都金牛区五里墩中二巷3号院57栋楼下,路人刘明被坠下的酒瓶划伤。附近麻将铺老板陈明德拿出3把崭新菜刀,说是最近3个月陆续从楼上扔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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