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男子潜入邻家“网战”一月
不知已犯盗窃罪 反向房主要“看门费”
本报讯 趁邻家外出,登封张某夜夜潜入邻家上网打游戏。昨日,登封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22岁的张某在登封卢店镇租房居住,去年11月份,张某见邻居刘某外出经商不在家,就趁夜间无人注意,从厕所窗口潜入刘家,登堂入室玩起了电脑网络游戏,临走时发现茶几上放有屋门钥匙,便顺手拿走。从此张某夜夜潜入刘家,开暖气,吃零食,喝饮料,还偷了现金178元。“感觉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想拿啥就拿啥。”张某说。
元旦前夕,刘某回家,发现一个陌生男子坐在自己的电脑前正玩得不亦乐乎,吓得赶紧报警,当着民警和刘某的面,张某竟大言不惭地称,自己看了一个月的家,刘某应该付他“看门费”。
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袁建龙 通讯员 张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