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个有钱的洋老公是一些女青年的求偶标准,80后的丁佳就找到了这么一个洋老公RAY。但她没有想到的是,婚后不到一年,这位外国丈夫就下落不明了。近日,长宁区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申请,准予原告丁佳与被告RAY离婚。
2008年初,丁佳通过网聊认识了大自己20岁的加拿大籍男子RAY。不多久两人就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同年年底领取结婚证。奈何相爱容易相处难,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匆忙结婚,婚后却发现彼此缺乏共同语言,不多久两人就分居了。2009年末RAY回到加拿大后,双方再也没有联系。不知不觉,夫妻分居的时间已达两年以上。认为感情已破裂,且没有任何挽回余地的丁佳终于决定放弃,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准予双方离婚。但是案件审理中,RAY始终没有出现。
法庭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系婚姻存续的基础。原、被告虽系自主婚姻,但由于恋爱期间双方分隔两国,并未培育起深厚的感情基础,婚后又因文化、生活习惯差异等原因产生矛盾,导致双方生活不睦,影响了夫妻感情。2009年11月后,双方开始长期分居且缺乏沟通,现双方已事实分居两年以上,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诉请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