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12岁初一女生独自应邀参加网友“生日聚会”,遭16岁少年与21岁无业男子合谋绑架强奸。在等待7万元赎金的过程中,绑匪怀疑女生家属已报警,残忍地将女孩活活掐死。日前,两名绑匪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有期徒刑20年。
16岁少年诱骗初一女生
16岁的广东省兴宁市人李辉(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一镇上的21岁男子罗烨,两人经常一起厮混,都没有工作,家里也并不宽裕。2011年8月间,罗烨得知李辉QQ上有很多女网友,建议约网友出来实施绑架。经过 “筛选”,两人认为正在读初一的小丽(化名)家中可能有钱,计划绑架后若家属报警便“撕票”。
打定主意后,李辉开始在QQ上与小丽暧昧“热聊”,并获得小丽的信任及拿到其家里的电话号码。网上甜言蜜语一个多月后,2011年9月22日,李辉认为时机已成熟,便以过生日名义诓骗小丽出来见面。涉世未深的小丽在对方的盛情邀请下答应当月25日赴约。
选定在乱葬岗作案
事发前,李辉、罗烨两人备齐了绳索、胶纸等作案工具。当月24日,觅得一偏僻的乱葬岗作为作案地点。25日上午,小丽主动打电话给李辉,问到底在哪里进行生日聚会,她正在兴宁市汽车站等李辉。李辉先用摩托车载罗烨到乱葬岗埋伏等候,并于当天下午2时许,赶往汽车站接小丽。
李辉接到小丽后,等驶到人迹罕至的乱葬岗附近时,突然停了下来。此时,罗烨从草丛中窜出,二人合力将小丽绑架并抬到附近一墓碑后面的土坑里。
接着,李辉威逼小丽,让她打电话给家人,但遭到拒绝。李辉便用手机拍下小丽的照片,以彩信的方式发给小丽的父亲,又发了一条“你女儿在我手上,要拿7万元钱来救人”的短信。但小丽的父亲以为是诈骗短信并没有在意。
10多分钟后,罗烨直接拨通小丽父亲的电话。对方才知道事情不妙,赶紧报案。
一人判死一人判20年
当晚7时许,罗烨发短信给小丽父亲,要求将赎金放在兴宁市文化广场喷泉处并动身前往取钱,而李辉负责看管人质。罗烨离开后,李辉起了淫心,对小丽实施强奸。
罗烨在文化广场没有找到赎金,又返回乱葬岗。两个小时后,罗烨再次要求小丽的父亲把赎金送到合水镇的石马桥。但对方回复称“只筹集到1万元”。罗烨怀疑小丽家人已报警,于是和李辉一起残忍地将女孩活活掐死。
26日中午,两人被警方抓获。
近日,梅州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罗烨、李辉为勒索财物绑架他人为人质,并杀害被绑架人,构成绑架罪。罗烨实施绑架的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李辉实施绑架行为后,还强行与未满14周岁的被害人发生性关系,还构成强奸罪,但鉴于作案时未满18周岁,遂依法以绑架罪和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