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烫染头发1个月秃顶 美发店被判赔偿4600元
时间:201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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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岁女孩烫染头发1个月后成秃顶 美发店老板说,不一定是烫染的原因 司法鉴定:她头发脱落与操作不规范有关]

  记者 邓文婷 张琰

  思思今年20岁,家住南川。

  2011年11月,思思到南川一家美发店去做头发,要求烫染。这家美发店,门牌上写着:潮流国际美发沙龙。思思说,看门店装修挺好,觉得技术应该也不错。

  到了店里,美发店向思思推荐了一款药水,该药水明确标明:烫发前要作皮肤测试,检查发质状态。

  当天,思思做了烫发。3天后,她到店里做了染发。染发的药水也明确标明:对某些个体可能引起过敏反应,染发前要作过敏测试和作皮肤测试。

  店老板说,烫发前,他们问过思思,以前是否做过烫染,思思都做了肯定的回答。

  头发开始脱落成秃顶

  同年12月,思思的头发开始出现脱落。

  前几次还是少量脱落,后来越来越严重。1个月后,才20岁出头的思思几乎变成了秃头。

  她先后到南川的医院、大坪医院、新桥医院等多个医院检查后,经诊断为:烫发后脱发。

  思思找到美发店的老板。但老板认为,她头发脱落没有证据证明和烫染有关。

  去年3月,思思将美发店告上法院,请求判赔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法院审理时,美发店老板说,店里使用的均是正规厂家的烫发药水,在操作上没有任何过错。思思以前就做过烫染,所以当时才没有给她做皮肤测试和过敏测试。“她的脱发与美发店无因果关系。”

  头发脱落与操作不规范有关

  法院委托了重庆市司法学会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经鉴定得出了结论:“潮流国际美发沙龙”在染发、烫发中的不正规操作,与思思染发、烫发后脱发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美发店被判赔偿4600多元

  后续医治费用和精神损失另行主张

  思思算了算,自己在2012年3月以前的医疗费花了3340元(包括假发费360元)、交通费1100元等共计5740.3元。她说,对于后续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抚慰金,将根据今后医治的情况,另行主张。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思思首先与美发店形成了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美发店在对思思进行烫染时,未严格按照注意事项进行操作,致思思在烫染后出现脱发的情况,给原告的身体和精神上都造成很大伤害。

  由于鉴定结论证明,美发店使用的药水和不正规操作与思思脱发之间形成了因果关系,美发店应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判决美发店承担全部责任。重庆三中院审理后,二审判决美发店赔偿思思医疗费3340.30元(包括假发费380元)、交通费1100元、伙食补助费200元,共计4640.30元,驳回思思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虽然思思自身的特异性敏感体质与接触化学性脱发的发生具有相关性,但若美发店工作人员在给思思烫发、染发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皮试,则可能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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