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假冒记者骗取7.4万元 最重被判刑2年3个月
时间:201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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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假冒记者诈骗 三人被判刑]

  本报讯(通讯员宿雪莹 王要勤)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承胜、副主编袁清溪、网站负责人韩飞3人,假冒记者骗取某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和个人钱财被提起公诉。记者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终审驳回3人上诉,维持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3人2年3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韩承胜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其子韩飞作为股东之一及公司网站负责人,也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袁清溪于2011年中应聘入职。2011年7月至9月间,韩承胜单独或伙同袁清溪,谎称能够帮助解决浙江省某县的污染问题,以其能够拍摄专题片,在中央电视台播放或“以内参编委会”名义调查当地违法拆迁事宜为由,要求收取“调研核查费”、拍摄费、差旅费,骗取杨某、郭某、某国土资源局、某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和个人钱财共计7.4万余元。韩飞作为公司网站负责人及日常管理人员在上述行为中起到了帮助作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韩承胜、袁清溪、韩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3人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J179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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